|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0100900000655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0-10-09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2019年 |
人大办2019年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部门概括
一、职能职责
华池县人大办主要职责:一是负责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的具体会务工作。负责会议筹备,草拟有关会议文件及草案,综合整理审议意见,印发会议文件,做好会场服务和后勤保障等工作。二是负责起草常委会以及常委会办公室上报下发的各类文件;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有关工作报告、决议、决定草案和常委会领导的重要讲话。三是根据常委会的决定和主任会议的安排,为常委会开展视察、调查、检查等重大活动以及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各工作委员会依法开展活动,提供服务。四是根据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和主任会议的安排,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为常委会提供情况,当好参谋。五是负责接待人民代表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及时向常委会领导反映人民群众对“一府两院”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控告;负责调查和处理上级人大转交和县人大常委会受理的人民群众的信访案件。六是负责做好来文处理及各类文件的立卷、归档、保管等文书机要工作。七是负责与常委会各位领导、其他组成人员、各工委的经常性联系,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八是负责做好与省、市人大、县委办、政府办、政协办、法院、检察院和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及各乡(镇)人大的工作联系。九是负责安排常委会机关的政治、业务、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岗位责任制的考评、考核工作。十是负责做好与上级人大新闻机构及县委宣传部门、新闻单位的经常性联系,开展人大理论研讨,做好人大宣传工作,定期撰写审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以及其他会议宣传报道稿件,编发《简讯》和《华池县人大常委会会刊》。十一是负责常委会机关的行政事务、财务、车辆管理、后勤服务、来宾接待、安全保卫以及离退休干部职工的服务等工作。十二是办理常委会、主任会议以及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1)机关内设机构
华池县人大办内设4个工委(法制司法民侨内务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财经农业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
(2)人员情况
2019年度,我单位共有编制28名,其中:行政编制11名,事业编制9名,工勤编制8名。财政供养总人数35人,其中:在职人员29人,离休1人,遗属5人。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表八无数据)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939.2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5.40万元,减少14.97%,主要原因是2019年退休人员移交社保中心,工资社保中心发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470.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2.12万元,减少13.28%,主要原因是2019年退休人员移交社保中心,工资社保中心发放。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0.92万元,占100%;年初结转和结余21.58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468.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3.28万元,减少16.61%,主要原因是2019年退休人员移交社保中心,工资社保中心发放。其中:基本支出468.36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39.28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165.40万元,减少14.97%。主要原因是2019年退休人员移交社保中心,工资社保中心发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8.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3.28万元,减少16.61%,主要原因是2019年退休人员移交社保中心,工资社保中心发放。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8.83万元,占74.4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5.71万元,增长37.81%,主要原因是2019年经费支出增多。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6.94万元,占24.9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26万元,下降18.90%,主要原因是2019年退休人员移交社保中心,工资社保中心发放。
3.农林水支出2.60万元,占0.5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9年上级拨付驻村队员专项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8.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3.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9.19万元,减少15.07%,主要原因2019年退休人员移交社保中心,工资社保中心发放。公用经费134.86元,较上年决算数少减少34.10万元,减少20.18%,主要原因是2019年经费支出减少。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2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1万元,下降14%,主要原因是缩减因公出国费用,控制公务用车管理使用,从而压缩了相关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75万元,增加29%,主要原因2019年接待次数及人员增多。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是用于因公出国培训。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XX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脱贫攻坚,下乡调研。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XX万元,下降XX%,主要原因是XXXXXX。较上年支出数减少XX万元,下降XX%,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规定等。
公务接待费1.2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调研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1万元,下降14%,主要原因是缩减接待次数。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75万元,增加29%,主要原因2019年接待次数及人员增多。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含已移交、报废、拍卖车辆0台,待收到相关处置文件后再做下账处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4.8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会议费、公车运行维护费、设备购置及政府购买服务等其他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10万元,减少20.18%,主要原因就人大代表外出培训次数及会议减少等。其中:本年度会议费支出35.6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67万元,增加1683.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华池县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经费及5次委员会。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6.9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98万元,增加799.33%,主要原因组织人大代表外出考察学习培训。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4.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维持机关正常运行所需的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以及第三方购买服务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机关保留公务用车0,事业单位保留公务用车0辆,其他0辆车已按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办公室要求进行了移交、拍卖和报废,待收到相关处置文件后再做下账处理。单价0万元(含)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六、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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