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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池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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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0092900000566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0-09-29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2019年

水务局2019年决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9-29 浏览次数: 【字体:

第一部分部门概括

一、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水利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起草全县实施意见;组织拟定全县水利工作的政策、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二)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含地表水、地下水),负责全县城乡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配置和保障;拟定全县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资源调查工作;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负责水利行业供水和城乡供水工作。

(三)负责编制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拟定重要河流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检测河流、湖泊、水质,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负责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全县主要河道、湖泊、水库、渠道及岸线、行洪、蓄洪、工程保护区内滩涂地的治理和开发;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水事纠纷;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

(四)负责防治水旱灾害;组织、协调县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开展抗旱防汛工作;对重要河流和水工程实施抗旱防汛调度和应急量调度;承担全县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五)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负责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负责全县水库库区水文水资源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水情预报和全县水资源信息公报。

(七)承担全县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组织协调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县水利工程建设造价管理工作。

(八)指导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监督全县水土保持规划的实施;指导全县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负责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在建设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督和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华池县水务局内设机构3个股室(水政监察大队、抗旱防汛办公室、水利工作站),水政监察大队负责编制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拟定重要河流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检测河流、湖泊、水质,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负责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全县主要河道、湖泊、水库、渠道及岸线、行洪、蓄洪、工程保护区内滩涂地的治理和开发;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水事纠纷;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抗旱防汛办公室负责防治水旱灾害;组织、协调县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开展抗旱防汛工作;对重要河流和水工程实施抗旱防汛调度和应急量调度;承担全县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水利工作站承担全县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组织协调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县水利工程建设造价管理工作。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元,我局“三公经费”实际需支付3400元,由于财政无力支付,导致我局2019年度“三公经费”未实际支付。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表八无数据)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9935.67万元、支出9455.1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比较,收入增加3706.88万元、增长37%,支出增加3393.14万元、增长36%.主要原因是:全县水利项目增多,脱贫攻坚人饮工程扶持利好政策增多。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9935.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06.88万元,增长37%,主要原因是:全县水利项目增多,脱贫攻坚人饮工程扶持利好政策增多。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935.67万元,占90%;年初结转和结余1884.28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9455.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06.88万元,增长37%,主要原因是全县水利项目增多,脱贫攻坚人饮工程扶持利好政策增多。其中:基本支出610.78万元,占6%;项目支出8844.36万元,占9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9935.67万元、支出9455.1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比较,收入增加3706.88万元、增长37%,支出增加3393.14万元、增长36%.主要原因是:全县水利项目增多,脱贫攻坚人饮工程扶持利好政策增多。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9455.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06.88万元,增长37%,主要原因是全县水利项目增多,脱贫攻坚人饮工程扶持利好政策增多。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75万元,占0.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75万元,主要原因是全县水利项目增多,脱贫攻坚人饮工程扶持利好政策增多。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31.6万元,占1.4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4.36万元,主要原因是全县退休人员工资统一交到社保中心发放。

3.节能环保支出617.9万元,占6.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17.9万元,主要原因是全县水利项目增多,脱贫攻坚人饮工程扶持利好政策增多。

4.城乡社区支出1994万元,占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94万元,主要原因是全县水利项目增多,脱贫攻坚人饮工程扶持利好政策增多。

5.农林水支出5701.3万元,占6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60.1万元,主要原因是全县水利项目增多,脱贫攻坚人饮工程扶持利好政策增多。

6.其他支出1009.6万元,占10.6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9.6万元,主要原因是全县水利项目增多,脱贫攻坚人饮工程扶持利好政策增多。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455.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10.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万元,减少离退休人员工资,由我局转入社保中心统一发放。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94万元,支出2994万元,均为水利项目增多,脱贫攻坚人饮工程扶持利好政策增多。。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公务接待费3400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调研等。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2019年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元,我局“三公经费”实际需支付3400元,由于财政无力支付,导致我局2019年度“三公经费”未实际支付。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六、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华池县水务局2019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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