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0092800000549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0-09-28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2019年 |
商务局2019年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部门概括
一、职能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内外贸易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商务领域有关制度、标准和发展规划、流通体制改革建议,负责全县商务新闻发布会、涉外宣传和信息咨询服务工作。
(二)负责推进全县商贸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拟订全县市场体系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指导全县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建设。
(四)配合做好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流通市场监管工作的责任,拟订并执行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汽车流通、报废汽车回收(含拆解)和旧货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负责市场调控和成品油流通市场监督管理。
(六)拟订全县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商品管理、技术目录,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落实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的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全县涉外及贸易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及国外对我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七)负责制订并实施全县外商投资政策;依法核准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变更事项,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按权限负责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审核上报及变更事项审批工作。
(八)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负责县内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和权益保护、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审核、申报和监督检查工作;依法审核或根据授权核准县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负责联合国及其他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民间组织对我县的无偿援助项目及赠款工作。
(九)负责全县各类涉外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投洽会等商贸节会活动;负责全县境外投资及出国商务考察团、赴境外举办各类展览会的申报和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商务领域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十)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电子商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统筹推进县电子商务发展,负责推进各行业电子商务应用,指导全县电子商务发展,牵头推进各行业电子商务应用,牵头做好电子商务市场监管。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和省、市商务厅(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加强城乡市场体系建设,推进内贸流通发展。加强和优化商贸流通业监督管理工作,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促进建立和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商贸流通环境。积极发展对外经济合作,拓展全县外贸发展渠道。
二、机构设置
(1)机关内设机构
华池县商务局内设3个股室,综合股、市场流通股和电子商务股。
(2)人员情况
2019年度,我单位共有编制8名,其中:行政编制6名,工勤编制2名。财政供养总人数13人,其中:在职人员13人。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表八无数据)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570.4万元,支出147.76万元。与上年度对比情况,收入增加480.22万元,增加533%,支出减少57.63万元,减少63.94%。主要原因是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中央财政补助盘活存量资金本年度收入增加340.67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435.21万元,与上年度对比情况,增加345.03万元,增加382.5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4.55万元,占21.73%;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中央财政补助盘活存量资金收入340.67万元,占78.27%。年初结转和结余135.19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147.76万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757.63万元,减少83.68%。
其中:基本支出94.11万元,占63.69%;项目支出53.65万元,占36.3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94.55万元,支出96.11万元。与上年度对比情况,收入增加4.36万元,增加4.84%,支出减少3.93万元,减少4%。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移交到养老保险局发放工资。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3万元,减少4%。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移交到养老保险局发放工资。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53万元,占9.92%,年初无此项预算。
2.资源勘探和信息支出84.57万元,占8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11万元,减少6.74%。
3.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万元,占2.08%,年初无此项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4.1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0.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4万元,减少1.76%,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移交到养老保险局发放工资。
公用经费13.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9万元,减少15.13%,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取暖费,办公费等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3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3万元,下降7.5%,主要原因是励行勤俭节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从而压缩了相关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6万元,增加80.34%,主要原因是东西部协作,天津市北辰区商务局及相关部门来我县考察及调研次数增多,公务接待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0.3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调研、考察,上级部门检查督查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万元,下降7.5%,主要原因是励行勤俭节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从而压缩了相关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6万元,增加80.34%,主要原因是东西部协作,天津市北辰区商务局及相关部门来我县考察及调研次数增多,公务接待增加。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74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9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等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9万元,减少15.13%,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取暖费,办公费等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政府采购支出 56.7176万元,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12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49.70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维持机关正常运行所需的办公用品、印刷等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固定资产92.47万元,其中:本年增加固定资产0.9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六、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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