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0092800000546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0-09-28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2019年 |
经济合作局2019年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部门概括
一、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开展招商引资的方针、政策;拟定县招商引资的政策和有关规定,制定县招商引资考核办法和奖励办法。
(二)负责制定县招商引资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招商引资任务的分解、指导和落实工作。
(三)负责招商引资项目库的建设和管理及招商引资政策的落实。
(四)负责组织全县各行业、各类企业参加全国和区域性的各种经济技术合作洽谈会、展销会,协助县有关部门到外地开展招商推荐会。
(五)参与本县项目及重大项目的洽谈工作和综合协调服务工作。
(六)协调有关单位推进和发展区域经济联合与协作,开展有关招商引资的衔接落实、跟踪服务、协调联络工作。
(七)负责对本县招商引资工作及时进行督察并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存在的问题。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机构设置
(1)机关内设机构
华池县经济合作局内设局长1名,主任科员1名,科级干部9名。
(2)人员情况
2018年度,我单位共有编制6名,其中:事业编制6名。财政供养总人数14人,其中:遗属3人。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表八无数据)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32.64万元,支出130.89万元。收支较上年度相比,收入增加10.23万元,增加8.36%。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130.93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增加了8.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53万元,增长6.9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0.93万元,占100%;年初结转和结余1.71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130.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9万元,减少0.15%。其中:基本支出130.89万元,占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0.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44万元,增长2.56%。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2.44万元,占总支出86%。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0.97万元,占总支出1%,较年初预算无变化。
3.其他支出17.48万元,占总支出1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0.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3.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22万元,减少10.22%,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公用经费67.43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28万元,增长11.6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3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1万元,主要原因是前来我县考察的企业人数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0.03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来企业来我县投资考察。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6.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0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0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维持机关正常运行所需的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以及第三方购买服务等。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六、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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