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0092700000514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0-09-27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2019年 |
审计局2019年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部门概括
一、职能职责
华池县审计局是华池县人民政府等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对国家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责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
(二)负责拟定全县有关审计的政策规定和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拟订全县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并组织实施;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负责向县政府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并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相关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负责向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负责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县级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负责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
2、乡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
3、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县财政投资和以县财政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县属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及地方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6、县直部门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县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农业资金、资源环保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县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负责对县直各部门和乡镇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负责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的组织实施工作。
(七)负责监督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负责对县属国有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的审计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华池县审计局内设2个职能机构,包括: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三农”资金审计中心。
(1)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
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各项规定,研究制订我县经济责任审计有关规定,组织召开经济责任审计有关工作会议,指导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业务。办理经济责任审计日常工作,协调、处理经济责任审计具体事项。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或县委组织、纪委监察机关的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委托计划,组织实施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主要领导干部、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事业法定代表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汇总汇报全县经济责任审计相关情况。
(2)“三农”资金审计中心
负责监督检查“三农”资金的分配、拨付、使用情况,发现违反国家强农惠农政策、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配合相关部门查处涉及“三农”资金案件等工作。汇总汇报全县“三农”资金审计相关情况。
(二)人员情况
2019年度,我单位共有编制21名,其中:行政编制8名,参公事业编制7名,事业编制5名,后勤编制1名。财政供养总人数19人,其中:在职人员19人,雇佣人员0人,离退休0人,遗属0人。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表八无数据)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总计201.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1.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02万元。上年结转83.18万元。
(二)2019年度支出总计18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5.6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83.18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201.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1.05万元,占99.99%;年初结转和结余68.91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18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6.8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01.05万元,支出总计186.77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6.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21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5.59万元,占94.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1万元,增长2.33%,主要原因是工资晋级晋档。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18万元,占5.9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45万元,下降36.59%,主要原因是2019年8月份以后退休人员工资由县社保中心发放,本单位不再发放。
3.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4.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5.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6.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2.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24万元,下降7.18%,主要原因是2019年8月份以后退休人员工资由县社保中心发放,本单位不再发放。公用经费54.45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4万元,增长1.91%,主要原因是扶贫任务重,下乡次数增多,由此增加相关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6万元,下降95%,主要原因是缩减公务接待,从而压缩了相关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6万元,下降80%,主要原因是我局缩减公务接待费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0万元,年终决算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规定。
公务接待费0.0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调研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6万元,下降95%,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公务接待次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6万元,下降80%,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减少。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公务用车购置0辆;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5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4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会议费、公车运行维护费、设备购置及政府购买服务等其他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4万元,增长1.91%,主要原因是扶贫任务重,下乡次数增多,由此增加相关费用。其中: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压缩会议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压缩各类培训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4.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8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维持机关正常运行所需的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以及第三方购买服务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机关保留公务用车0辆,事业单位保留公务用车0辆。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六、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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