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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池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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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00000-2017-01155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生效日期: 2017-07-1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2016年

华池县纪委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7-18 浏览次数: 【字体: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人员情况

四、资产情况

五、政府采购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和 “三公”经费决算表

一、收支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功能分类)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分类)

八、“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中共华池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主要职责:(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二)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三)检查和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员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四)受理党员的报告和申诉。

华池县监察局主要职责:(一)检查国家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二)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报告、检举。调查处理上述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三)受理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的申诉,以及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四)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它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它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中共华池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内设机构8个,(即: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    

办公室负责办理县纪委机关文秘档案、机构编制 、后勤服务、督促检查等日常事务负责县纪委全会、常委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活动的筹备组织工作;负责与县纪委委员的联系;负责汇总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并开展民意调查负责县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清理工作;组织开展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培训、调研工作办理县委管理干部任前征求意见、对外联络接洽及县纪委机关涉案款物管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关于离退休工作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监督检查党员的政治纪律、作风建设、党内监督、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规定的执行情况;承担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组织开展检查考核工作负责查处、督办违反党风政风规定的行为;负责监督检查政策政令和法律法规、机关效能情况以及党员、干部问责规定的执行情况承担调查处理重大事故事件涉及的违法违纪行为;履行县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的职责。

信访室负责处理和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受理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检举、控告和申诉;承担督促、催办、审核转请下级纪检、监察机构承办的控告、申诉和其他重要信访问题承办急待查明、易查易结以及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案件。

第一纪检监察室至第四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检查所联系乡镇和部门、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遵守党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情况负责承办所联系乡镇和部门、企事业单位县管干部违法违纪案件的核实、调查工作,提出处理意见;负责综合、协调、指导、督办所联系乡镇和部门、企事业单位案件检查工作。

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县纪委(监察局)直接检查处理和乡科级党组织、政府(部门)报批或备案的案件承办党员、监察对象对县(区)纪委(监察局)作出的党纪政纪处分或其他处理不服,对乡科级党组织、政府(部门)作出的复议复查(复审复查)决定不服的申诉案件及其他需要由县纪委(监察局)收到的申诉信件;承担县监察局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办县监察局给予的行政处分的解除工作;贯彻执行案件审理、申诉复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解除行政处分工作的程序性规定。

三、人员情况

2016年度,我单位共有编制20名,其中:行政编制16名,事业编制4名。财政供养总人数26人,其中:在职人员24人,离退休2人。

四、资产情况

2016年底,中共华池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总资产1587319.5元。其中:流动资产260213.00元,固定资产1327106.5元。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0元;汽车3辆,共计818100元;专用设备0台,共计0元;其它固定资产509006.5元。

五、政府采购

2016年度中共华池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政府采购总额0元,其中按采购内容:货物采购0元、服务采购0元、工程采购0元;按采购方式:公开采购0元、询价采购0元、邀请招标0元、竞争性谈判0元、单一来源采购0元。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3210507.8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3210507.8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二)支出总计3049583.84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27191.84元,国防支出0元,公共安全支出0元,教育支出0元,科学技术支出0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392.00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0元,节能环保支出0元,城乡社区支出0元,农林水支出0元,交通运输支出0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元,住房保障支出0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元,其他支出0元,债务付息支出0元。

二、2016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3049583.84元,其中:基本支出 3049583.84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27191.84元,国防支出0元,公共安全支出0元,教育支出0元,科学技术支出0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392.00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0元,节能环保支出0元,城乡社区支出0元,农林水支出0元,交通运输支出0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元,住房保障支出0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其他支出0元,债务付息支出0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  3049583.84元(其中人员经费2232930.52元,公用经费816653.32元),项目支出0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291576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49790元(主要包括:燃油费98977元;车辆维修、维护、保险费等150813元);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41786元(共接待40批,400人)。

2016年 “三公经费”较上年增加207476元。主要原因为年内开展交叉执纪审查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工资福利支出,是指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指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和 “三公”经费决算表

附件:华池县纪委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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