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1400001442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2-1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议提案办理 |
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提案
一是撂荒地整治方面。严格耕地用途管控,分类明确耕地用途,坚决禁止耕地撂荒,耕地“非粮化”,制定印发了《华池县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实施方案》(华政办发〔2021〕12号)、《华池县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华农发〔2021〕39号),明确要求以防止耕地“非粮化”、保障种粮收益和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为原则,把撂荒地专项整治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强力推进,做到耕地应耕尽耕、应种尽种,真正使“良田”变“粮田”。今年,我县共排查撂荒地5963亩,通过鼓励农户自种、流转、村集体托管、条件差的尽可能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方式开展整治,截止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治,其中:种植玉米3394亩、马铃薯99亩、小麦49亩、杂粮831亩、油料35亩、牧草等绿肥1555亩,整治完成率100%。二是土地流转方面。一是宣传指导各乡镇认真学习《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和《华池县工商资本租赁(入股)农地准入监管和风险防范实施细则(试行)》等土地流转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力度,提高基层干部和群众对规范土地流转、发展规模经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认识。建立健全县乡村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加强农经队伍建设,认真开展农村土地流转业务培训与技术指导,加快培育一批既懂业务技能又懂经济管理的复合型农村经济管理人才,完善对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管理服务,提升农经管理水平。二是在坚持“自愿、有偿、依法、规范”原则下,采取出租、入股、托管、代耕、转包、转让等多种流转方式,放活土地经营权,完善现有土地流转机制,促使撂荒的耕地集中向有意愿种地的经营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流转。三是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积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是由于华池地形特殊,高标准农田在实施过程中只能因地制宜,在保证安全实施工程的前提下,选址设计时尽量以围庄田为主,提高单块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以适应机械化耕作要求。二是向上积极争取项目资金,2023年市农业农村局下达华池县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6.5万亩,现阶段已开工建设。三是加强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管护,针对历年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凡是通过省级、市级验收的项目,我局通过一个,移交管护一个,切实提高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建设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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