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17-00127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17-03-0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行政法规 |
华池县构筑“四个加强,三个覆盖”保障农村饮水安全
华池县构筑“四个加强,三个覆盖”保障农村饮水安全
“三个覆盖”。一是实现农村饮用水源管护机构全覆盖。县上成立了以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县长为组长,环委会单位为成员的水源保护领导小组,在25个农村饮用水源地均设立管护机构,配备专职管护人员,落实管护经费及人员报酬,做到职责明确、管护到位。二是实现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全覆盖。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华池县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对涉及全县15个乡镇的25个饮用水源地进行保护区范围划分,并由市局组织专家评审,取得了庆阳市人民政府庆政函〔2014〕3号的批复。三是实现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全覆盖。按照《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技术指南》的总体要求,在全县25个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共设立界标牌75个、交通警示牌25个、宣传牌25个,砌筑饮用水源保护围墙500米,安装高速公路护栏围网9380米,营造水源涵养林1万多亩。农村饮用水源保护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
“四个加强”。一是加强农村饮用水源环境整治。今年4月和9月份分两次对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开展了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共取缔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排污口5处,清理生活垃圾43.6多吨,有效的整治了饮用水源保护区。二是加强农村饮用水源水质监测。每年都委托市环境监测站定期对饮用水源的28项指标进行水质监测,全面掌握全县地下水水质动态,定期向社会公布水质状况,确保群众喝上放心水。三是加强农村饮用水源执法监管。严把环评关,禁止油田等产建项目在水源保护区内开发,近年来全县依法否决不合理的油田井场40多个;加强执法监管,定期或不定期指派环境监察人员对我县的25个乡镇饮用水源进行巡回督查和检查,严肃查处农村饮用水源保护中的各类环境污染问题。四是加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宣传。充分利用3.22世界水日、6.5世界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大力宣传饮用水源保护的意义和重要性,引导群众改进施肥方法,减少化肥、农膜的使用量,科学处理畜禽粪便、生活垃圾,防止人为对饮用水源的污染和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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