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082500001258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8-2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华池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商流通发〔2021〕99号)精神,按照省商务厅 财政厅 乡村振兴局《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甘商务流通发〔2022〕113号)等文件要求,为深入推进我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结合省市县“十四五”市场体系建设、农业农村、供销、邮政等发展规划,通过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建立完善县域统筹、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农村商业体系,实现县有连锁商超和物流配送中心、乡镇有商贸中心、村村通快递。改造升级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1个,推动业态聚集,满足县城居民多元化消费;改造提升10个重点乡镇商贸中心、农贸市场,满足乡镇居民日常、实用型消费,乡镇商贸中心功能业态覆盖达到100%;依托市场化方式改造提升村级便民商店,满足村民就近、便利消费,实现功能覆盖100%。改造提升县级物流配送基础设施,加快农村快递网点站点布局,提升乡村站点综合服务功能,提高村级快递通达率。
对照《县域商业建设指南》,通过实施国家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我县县域商业建设类型达到基本型,形成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布局完善的一体化县域商业网络体系。
序号 | 县区名称 | 商业现状 | 目标类型 | 备 注 |
1 | 华池县 | 未达到基本型 | 基本型 |
二、重点任务
(一)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
1.完善县城商业设施。鼓励大型商贸流通企业通过市场化手段对县城购物中心、综合商贸中心、大型连锁超市等现有商业网点升级改造,实施华池县百货大楼及百汇购物广场提升改造项目,推动餐饮、零售、小商品批发、休闲等服务业态聚集,利用建行生活、社群营销、短视频直播等平台和方式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满足县域,辐射柔远镇、乔河乡(距县城8公里)居民的日常、实用性消费,将县城打造成为县域消费升级的“排头兵”。
2.改造提升乡镇商贸中心。以乡镇农贸市场或商超为基础,改善乡镇商业面貌,优化生活服务供给,把乡镇作为统筹农村商业发展的重要切入点,夯实农村商业发展基础。完善补充优化生活服务供给,增强功能发挥,成为日用品、农资等产品下行渠道的承接主体,基本能够满足农村居民的米面粮油、家居百货等日用品消费和餐饮、理发等日常生活消费以及农资等一般性生产消费需求,实现有条件的乡镇商贸中心全覆盖,并实现所有乡镇消费服务功能全覆盖。实施乡镇商贸中心改造提升项目,对南梁镇、城壕镇、悦乐镇、元城镇、上里塬乡、怀安乡等重点商超及周边消费业态进行改造提升;实施乡镇农贸市场改造提升项目,对五蛟镇、林镇乡、山庄乡、乔川乡等乡镇农贸市场进行提升改造,弥补功能缺位和薄弱环节,满足农村居民分层分类消费需求;对王咀子乡、白马乡、紫坊畔乡按照沿街分布式商贸中心进行改造提升,实现乡镇商贸中心全覆盖。
3.改造农村商业网点。按照“网点就近便利、店面干净整洁、货物陈列有序、商品明码标价、诚信守法经营”的原则,对具备条件的村级便民小商店、村邮点、电子商务服务点等进行改造提升,能够为村民提供日用消费品、电商、快件代收代发等多样化服务,保障农村居民就近便利消费和基本生活服务。优化全县111个村级商业网点布局,其中:距县城及15个乡政府驻地、5个社区及村级便民店1公里内的25个行政村由县城商贸中心、乡镇商贸中心及村级综合便民服务点辐射服务;远离商贸中心且有村级便民店分布的66个行政村实施村级网点提升改造;因村内常住人口少于150人且无便民店的20个行政村,不设立村级便民服务点,群众按照“就近便利”的原则选择到附近村或乡镇商贸中心消费。
(二)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4.完善物流设施,发展物流共同配送体系。围绕“统仓共配”目标,推动圆通、中通、申通、韵达、极兔等快递实现联营合作,对现有冷链仓储和快递物流场地及设施进行优化升级,提升快递分拣自动化水平。利用邮政“1+14+111”(1个县城+14个乡镇+111个行政村)末端配送网络,采取“1+N”(邮政+民营快递物流)的模式,搭建共配邮路、共配网络,实现资源共享,降低运营成本,延伸配送覆盖面,提升快递进村频次,畅通快递进村、农产品进城渠道。
5.完善农村快递物流末端网络。在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基础上,整合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点资源及资产,发挥邮政普遍服务优势,对全县乡镇服务站、行政村的村邮点、便利店、夫妻店、电商服务点等现有网点实施整合。按照基本型建成村级综合便民服务站,实现资源共建共享,提升可持续运营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农村电商服务对具备条件的行政村100%覆盖。
(三)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
6.完善商贸流通配送体系。依托县域快递物流仓储配送中心,整合供销、社会物流、商贸物流、客货运、乡村综合便民服务点等资源,引导县内重点商贸企业、生活必需品保供企业开展直采直供、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等业务,为本地生产、流通企业、乡镇商贸中心、农村便利店等提供消费品、农资和农产品双线配送服务,改善县域消费渠道。
(四)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
7.完善提升农产品上行基础设施。引导商贸、电商、快递、物流企业围绕农产品上行,提升改造分拣、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商品化处理设施,注重标准和品牌应用,提高农产品商品转化率。支持改造提升农产品加工处理、包装等设施设备,统筹提升企业产品开发、设计、营销、品牌等服务能力,拓宽农村产品上行渠道,提高县域农产品流通水平。
(五)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
8.整合多种生活服务,打造便民服务平台。引导农村邮政、供销、电商商贸流通企业从传统批发、零售向综合服务转变,整合购物、订餐、家政、同城配送等服务,提高社区、乡村生活服务的便捷性和服务质量。引导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生活服务与现代农业、乡村旅游、加工制造等特色产业跨界融合,增强服务业推动生产、促进流通、扩大消费的功能。
三、项目管理
(一)项目遴选过程
围绕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等5个方面内容,向全县征集县域商业建设项目,经实地调研和专家评审,确定5个项目给予支持。
(二)项目验收程序
项目完成后,由企业提出验收申请,第三方审计出具正式报告,由商务部门组织成立验收组进行验收,并按照验收结果拨付资金,具体计划为:
至2023年12月前,按照项目实施有关规定,加强项目过程管理,完成项目建设内容。
至2023年12月底,完成项目验收工作,确保各项目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启动绩效自评,按规定内容和时限要求上报自评材料。
至2024年5月,强化项目后续管理,巩固项目建设成果,迎接国家、省、市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完成整改。
(三)项目资金使用
按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各项要求,制定《华池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华池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管理办法》,采取先建后奖、以奖代补、以补促建等方式,遵循“先验收后补助”原则,项目通过验收后,一次性将项目补助资金下达项目实施单位。同时,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补齐县域商业体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促进发挥城区和乡镇枢纽节点作用,辐射带动县域商业整体提升,不得用于征地拆迁、购买流量,不得用于支付罚款、捐款、赞助、偿还债务以及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
四、保障机制
(一)落实资金管理制度。各部门要把加强县域商业建设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任务,统筹用好中央和省级财政下拨的服务业发展资金等现有专项资金和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县域商业发展。完善项目遴选、组织实施、资金拨付、监督考核工作机制,加强项目管理,建立储备项目库,成熟一批建设一批,明确项目验收主体、要件和验收流程等,加强资产监督管理,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二)落实项目管理制度。各部门和各乡镇要切实加强项目组织实施,建立部门联动、协同的工作机制,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责分工,明确目标任务,确保项目按时按期完成。各项目实施单位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有虚开虚支套取国家财政资金情况,将依法查处。
(三)加强日常监督机制。项目引入第三方审计机构全程参与监管,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的指导,规范决策过程,加强资金和项目审核,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严格按照有关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按期保质完成项目建设并诚信经营。同时对项目建设中的环保、安全问题进行科学引导,增强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县商务局负责项目的业务指导、日常监管、绩效评价和验收,县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下达、拨付、协助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将县域建设行动纳入乡村振兴考核体系。
(四)建立信息公开机制。落实企业信用联合惩戒机制,切实做好有关项目信息公开,强化信息共享。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项目支持方向与建设内容,按照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认真做好项目审核、验收、公示、绩效评价等各环节的工作。
华池县商务局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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