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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池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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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073000001226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07-3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通知公告

华池县民政局关于非法社会组织投诉举报事项的通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7-3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提高公众防范意识,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和提供线索,现将华池县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投诉举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一、举报对象

非法社会组织是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还包括筹备成立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组织。其中:“以社会组织名义”指的是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名义开展活动;从名称上看,有使用“协会”“学会”“研究会”“联合会”“促进会”“委员会”的,有使用“基金会”的,也有使用“中心”“学院”“研究院”“俱乐部”的。重点打击整治八类非法社会组织:(一)勾结境外敌对势力,插手热点敏感事件,开展渗透破坏活动,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的非法社会组织;(二)宣扬西方民主、人权等价值观,宣扬“反共”极“左”“民族分裂主义”等思想,对我进行意识形态渗透,危害国家意识形态安全的非法社会组织;(三)伪装官方背景,冠以“中国”“中华”“国家”“甘肃”等字样,冒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的非法社会组织;(四)“碰瓷”国家战略,打着"乡村振兴"“一带一路”“丝绸之路”“区域协调发展”“军民融合”“雄安新区”等旗号开展活动,妨碍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的非法社会组织;(五)打着公益慈善、文化交流、助学济困、医疗救助等名义向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进行非法传教,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的非法社会组织;(六)大肆开展评比表彰、等级认证、资格许可、颁发荣誉证书等活动,骗钱敛财的非法社会组织;(七)在教育、医疗、食品、养老等民生领域开展活动,制造社会矛盾、扰乱社会秩序、损害群众利益、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的非法社会组织;(八)其他损害群众利益、扰乱社会秩序、威胁国家安全的非法社会组织。

二、合法社会组织查询方式

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在参与社会组织活动时,新闻媒体在报道社会组织活动时,要保持警惕,可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www.chinanpo.gov.cn/)”或者关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查验其身份是否合法,避免上当受骗。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不得与非法社会组织关联、勾连或为其活动提供便利,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

三、举报内容

为了利于及时对非法社会组织活动进行调查处理,举报内容应包括: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活动地点、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对于违法行为由发生地登记管理机关负责查处的非法社会组织活动,将及时移交举报材料。

四、举报方式

社会各界如发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县民政部门举报。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可提供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县民政部门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举办受理单位:华池县民政局

举报电话:0934-5226026

举报邮箱:275516502@qq.com

                                

华池县民政局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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