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050400000369 | 发布机构: | 中共华池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华池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23-05-0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关于下达华池县2023年东西部协作帮扶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相关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相关部门,各相关人民团体,省、市驻华各相关部门:
根据天津市东西部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甘肃省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天津市2023年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计划的通知》(甘乡振局发〔2023〕46号)文件精神,2023年共下达我县天津帮扶资金3900万元,计划重点围绕产业开发、基础设施、劳务协作、人才支援、健康医疗、教育培训、残疾人帮扶、其他等8方面实施20个项目。项目计划经十九届华池县人民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审议,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定并报天津市北辰区审批通过,现将项目计划和《关于印发甘肃省东西部协作资金管理办法》(甘乡振发〔2023〕36号)随文下发,请抓好落实。
各有关乡(镇)、县直相关部门接到通知后,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和项目计划的要求组织实施,要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管好用好帮扶资金,不得挤占、挪用和滞留。要认真做好立项申请、立项批复、立项报告、项目审查意见书及批复,尽快协调完成施工许可、用地预审、环评等前期工作,最大程度用好施工季节。要突出利益联结机制和受益对象,体现联农带农富农的效果。强化事前绩效管理,由资金使用部门科学合理设定项目绩效目标,细化量化绩效指标,作为绩效监控的依据。项目必须要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严格按照项目管理程序实施,并签订项目实施安全责任书和施工合同,制定项目实施计划,按照帮扶资金使用原则及时将相关政策规定、资金分配、项目计划在县、乡镇、村等层面进行公告公示,具体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建设内容、建设地点、建设时限、预期目标、实施单位、项目负责人、实施结果及项目效益、举报电话(12317)等。乡村公告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项目完成后制做永久性东西部协作标识牌,进行长期公示,省、市、县主管部门将加强督查检查,必须严格按照项目设计要求施工,确保项目高质量完成。
中共华池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华池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28日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