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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池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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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2011400000012 发布机构: 中共华池县委办公室,华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效日期: 2022-01-14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通知公告

关于2022年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信访接待日工作的通知

来源:中共华池县委办公室 华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1-14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省、市属驻华各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委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推动群众信访问题及时妥善解决,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信访接待日工作的通知》(庆办发〔2022〕4号)要求,现就2022年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信访接待日工作安排如下:

一、接访时间。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按照市上统一安排每月至少1天接待群众来访。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信访接待日继续定为每月15日,同步开展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县公安局局长“三长”信访接待日。同时,每个工作日都安排1名县级领导干部现场接待群众来访。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每周要安排1天时间接待来访群众,其余每个工作日都要安排1名科级干部现场接访,确保凡访必接。如遇双休日或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确保群众来访随有随接、随接随办,把大量信访问题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接访方式。采取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依次轮流接待的办法进行。原定领导因开会、出差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接访时,由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另行协调其他领导接访。

三、接访办理。严格落实信访工作首接、首办责任制,由首次接访领导和责任单位认真督促和办理接访事项,切实做到息诉罢访,不搞重复接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信访局要提前做好当月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信访接待日的各项准备工作,衔接接访领导,落实接访部门和单位。县信访局具体负责来访群众的登记、筛选、接待安排及领导接访批示的交办、督办等工作,并在规定时限内,将接访批示交办的信访件办理情况及时书面汇报接访领导。每次接待结束后,县信访局要将接访情况及时报送市信访局。公检法“三长”、各乡镇每次接访结束后,要将接访情况于次日17时前书面报送县信访局。

对信访接待日交办的信访案件,责任单位原则上应在60日内办理结束,疑难复杂的信访问题不得超过90日,承办单位要将结案材料及时报送接访领导和县信访局,同时答复信访人。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做好接访及案件办理工作,切实推动问题解决,确保将群众信访问题及时妥善解决在基层,把人员稳控在当地。对因重视不够、工作不力,交办的案件不能按期办结又不能说明原因,导致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者因信访问题引发舆论负面炒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将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问题突出的提请有关方面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县、乡两级领导干部接待日安排向社会公告。

 

附件:1.2022年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信访接待日安排表.doc


    2.2022年县级政法部门“三长”信访接待日安排表.doc


    3.2022年县委县政府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值班安排表.doc


 

中共华池县委办公室    华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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