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112160000227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12-1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关于评选表彰拟推荐“甘肃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对象的公示
根据《甘肃省人普办 甘肃省统计局关于开展甘肃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甘人普办字〔2021〕10号)和《庆阳市人普办 庆阳市统计局关于开展甘肃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庆人普办字〔2021〕9号)文件精神,经县统计局党组讨论推荐、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研究审核、汇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同意,拟向庆阳市人普办、庆阳市统计局推荐甘肃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2个、先进个人2个。12月1日至12月7日由华池县统计局、华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县政府网站对拟推荐对象进行了公示。根据省统计局要求,现由华池县人民政府再次对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
甘肃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
华池县统计局、柔远镇人民政府
甘肃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个人:
华池县农村抽样调查队干部李娜
南梁镇人民政府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干部张霞
公示日期为2021年12月17 日至12月23日。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传真等形式向华池县统计局反映情况。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
华池县统计局电话:0944-5121559(传真)
华池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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