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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池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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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1111100001510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1-11-11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通知公告

华池县关于招聘疫情防控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1-11 浏览次数: 【字体:

为积极应对当前突发疫情,助力基层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迅速落实服务全省疫情防控工作十条措施的通知》(甘人社通〔2021〕436号)和《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庆市人社电发〔2021〕3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现就开发疫情防控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人员;

2、原城镇公益性岗位期满退出、目前仍为就业困难,经认定后可纳入的人员;

3、在城镇居住或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农业转移人员、进城陪读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目前处于无业或失业状态,进行了城镇失业登记,且被认定为就业困难的人员。

二、招聘方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面试、协商等灵活多样的方式确定上岗人员,核查后县人社局统一审核聘用。

三、招聘岗位及计划

开发岗位为防疫消杀、巡查值守、保洁环卫等与疫情防控有关的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岗位设置在乡镇驻地、社区及县直有关部门。岗位计划由用人单位摸底上报,确保“应设尽设、满足需要”。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1日至11月15日。

2.报名地点:华池县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中心。

3.所需资料: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创业证》、社保卡等相关资料。咨询电话:0934--5121113 。

五、工作待遇和期限

城镇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聘用期间,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可享受两项补贴,即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1670元/月),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

附件:1.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docx

         2. 疫情防控临时公益性岗位申请表.doc

             

 

 

 华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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