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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池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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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1042000000675 发布机构: 县扶贫办
生效日期: 2021-04-2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通知公告

华池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华池县2021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4-2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

甘肃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的通知》(甘脱贫领办发〔2020〕78号)文件下达我县2021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533万元,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把资金重点用于扶贫产业发展、促进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改善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从《华池县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项目库》中筛选编制了两大类18个项目,计划总投资5533万元。其中:(一)产业发展项目12个,计划投资4995.13万元。包括到户产业扶持项目600万元(旱作农业示范推广(贫困户地膜补助)),资产收益项目5个2545万元(新堡万只肉羊育肥场建设项目1110万元,乡村振兴示范项目750万元,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扶持恒峰中药材扶贫车间建设项目,畜牧机械购置项目80万元,饲草加工机械购置项目105万元),劳动力技能培训项目3个173.13万元(“雨露计划”两后生补助143.85万元,养殖技术培训11.52万元,种植技术培训17.76万元),贷款贴息项目3个1677万元(小额信贷贴息(精准扶贫贷款贴息)801万元,易地搬迁贷款贴息项目841万元,贫困户产业发展贷款贴息35万元);(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6个537.87万元(新修产业硬化道路6条9.946公里)。《华池县2021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已经县政府第十八届61次常务会议审定通过,并上报省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4月份省财政系统将资金指标收回更名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现将更名后的资金项目计划随文下达。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严格按照项目计划的要求组织实施,要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管好用好扶贫资金,不得挤占、挪用和滞留。凡需通过招标确定实施单位的,要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选择实施单位,并签订项目实施责任书和施工合同,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完成建设任务。同时,根据甘肃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严格落实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的通知》(甘开办发[2015]23号)文件精神,将财政扶贫资金有关的政策规定、资金分配、项目计划,及时通过“甘肃政务服务网”等主要媒体以及乡村政务栏等形式向社会进行全年公告公示,具体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建设内容、建设地点、建设时限、预期目标;实施单位、项目负责人;实施结果、覆盖农户、扶贫效益、举报电话(12317)等。乡村公告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请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工作,不断加强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情况的日常监管,发挥好“1231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作用。省、市、县扶贫主管部门将随时进行抽查,并将公告公示情况纳入考核范畴严格考核。

附:华池县2021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


 

                 华池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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