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1041600000672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04-1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华池县淤地坝防汛“三个责任人”公示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甘肃省关于重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黄土高原淤地坝建设管理办法》等规定要求,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的思想和“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的安全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工作原则,落实淤地坝防汛责任,强化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人民财产安全和淤地坝工程度汛安全,现将淤地坝“三个责任人”进行公示。
附件:2021年华池县中型以上淤地坝“三个责任人“名单.xlsx
华池县水土保持管理局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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