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20-00454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20-08-2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
编号:2020011
权利人张霞,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华国用(2003)字第165-11号,不慎遗失,声明作废,现予以公告。
若发现该公告的不动产权存有申报不实、隐瞒、欺诈等行为,无论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在公告期内向我单位提出书面异议申请,逾期无异议则视为该公告的权益有效,我单位将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1、公告期:15个工作日(2020年8月27至2020年9月17日)
2、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华池县城中街60号华池县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联系电话:0934-5126035
华池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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