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20-00433 | 发布机构: | 华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生效日期: | 2020-08-1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关于华池县机关事企业单位离休干部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调整的公示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工作局、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调整离休干部无固定收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甘老字〔2018〕38号)号文件规定:
一、已故离休干部无固定收入配偶的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调整为:红军时期的由原来每人每月1150元提高到1450元;抗战时期的由原来每人每月1050元提高到1350元;解放战争时期的由原来每人每月900元提高到1200元。
二、提高标准后所需经费按原渠道列支,已破产、关闭、改制为民营企业的已故离休干部无固定收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仍由同级财政负担。
经县人社局2020年7月23日局务会讨论同意,现对李生金等20名离休干部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调整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2020年8月10日-2020年8月16日,举报电话:0934-5121552),若期满无异议,将按相关程序予以办理。
附:《华池县机关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病故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调整表》
华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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