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20-00004 | 发布机构: | 中共华池县委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20-01-1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华办发〔2020〕3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关于2020年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信访接待日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的工作要求,积极推动群众信访问题及时有效解决,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按照省、市统一安排及《中共庆阳市委办公室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信访接待日工作的通知>》(庆办发﹝2019﹞50号)精神,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现将我县2020年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信访接待日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 、接待时间
根据市上统一安排,我县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信访接待日继续定为每月15日,同步开展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县公安局局长“三长”信访接待日,如遇双休日或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每月的接访领导要协调接待好当月其他工作日以内的各类重大信访事项。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每周要安排一天时间接待来访群众,其余每个工作日都要安排一名科级领导现场接待群众来访,确保群众来访随有随接,随接随办,把大量信访问题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接待方式
采取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依次轮流接待的办法进行。原定领导因开会、出差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接访时,由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另行协调其他领导接访。
三、接待办理
严格落实信访工作首接、首办责任制,由首次接访领导和责任单位认真办理接访事项,切实做到息诉罢访,不搞重复接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信访局要提前做好当月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信访接待日的各项准备工作,衔接接访领导,落实接访部门和单位。县信访局具体负责来访群众的登记、筛选、接待安排及领导批示件的交办、督办等工作,并在规定时限内,将批示交办的信访件办理情况及时书面汇报接访领导。每次接待结束后,县信访局要将接访情况及时报送市信访局。公检法“三长”、各乡镇每次接访结束后,要将接访情况于次日17时前书面报送县信访局。
对信访接待日交办的信访案件,责任单位原则上应在60日内办理结束,疑难复杂的信访问题不得超过90日,承办单位要将结案材料及时报送县信访局和接访领导,同时答复信访人。要切实做好交办信访事项的办理工作,将问题解决在基层,把人员吸附在当地。对于交办的案件不能按期办结又不能说明原因的,信访部门将通过“三项建议权”及时进行督办并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对因工作不力、推诿扯皮,使一些简单的问题不能及时有效化解,造成重复上访甚至越级上访的,县信访联席会议要按照《华池县信访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规定,向有关部门提出追责建议,从严追究责任。
附件:1、2020年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信访接待日安排表
2、2020年公检法“三长”信访接待日安排表
中共华池县委办公室
华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3日
附件1
2020年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信访接待日安排表 | ||
接访时间 | 接访领导 | 接 访 单 位 |
1月15日 (星期三) | 胡正平 | 县委办 县信访局 县人社局 县生态环境分局 县自然资源局 县法院 县民政局 县住建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退役军人局 县交通局 县公安局 县医保局 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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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7日 (星期一) | 刘海宁 | 县委办 县信访局 县人社局 县生态环境分局 县自然资源局 县法院 县民政局 县住建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退役军人局 县交通局 县公安局 县医保局 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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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6日 (星期一) | 吴建平 | 县委办 县信访局 县人社局 县生态环境分局 县自然资源局 县法院 县民政局 县住建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退役军人局 县交通局 县公安局 县医保局 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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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 (星期三) | 刘建波 | 县委办 县信访局 县人社局 县生态环境分局 县自然资源局 县法院 县民政局 县住建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退役军人局 县交通局 县公安局 县医保局 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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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 (星期五) | 王成科 | 县委办 县信访局 县人社局 县生态环境分局 县自然资源局 县法院 县民政局 县住建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退役军人局 县交通局 县公安局 县医保局 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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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 (星期一) | 宋生明 | 县委办 县信访局 县人社局 县生态环境分局 县自然资源局 县法院 县民政局 县住建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退役军人局 县交通局 县公安局 县医保局 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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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 (星期三) | 赵 杰 | 县委办 县信访局 县人社局 县生态环境分局 县自然资源局 县法院 县民政局 县住建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退役军人局 县交通局 县公安局 县医保局 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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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7日 (星期一) | 燕克斌 | 县委办 县信访局 县人社局 县生态环境分局 县自然资源局 县法院 县民政局 县住建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退役军人局 县交通局 县公安局 县医保局 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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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 (星期二) | 王 龙 | 县委办 县信访局 县人社局 县生态环境分局 县自然资源局 县法院 县民政局 县住建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退役军人局 县交通局 县公安局 县医保局 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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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 (星期四) | 邱 军 | 县委办 县信访局 县人社局 县生态环境分局 县自然资源局 县法院 县民政局 县住建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退役军人局 县交通局 县公安局 县医保局 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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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 (星期一) | 杨治宪 | 县委办 县信访局 县人社局 县生态环境分局 县自然资源局 县法院 县民政局 县住建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退役军人局 县交通局 县公安局 县医保局 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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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 (星期二) | 赵迎民 | 县委办 县信访局 县人社局 县生态环境分局 县自然资源局 县法院 县民政局 县住建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退役军人局 县交通局 县公安局 县医保局 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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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接访领导同时接待当月每个工作日的群众来访,接访时间9:00—12:00; 2、县信访局应提前做好接待地点及与有关部门的衔接工作; 3、领导岗位若有调整,由替任者接访; 4、接访值班的公安干警和医护人员必须在8:20前到岗,维护好信访秩序及现场救护工作。 5、电视台、外宣办及信息中心派记者准时参加,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接访电话:5121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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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20年公检法“三长”信访接待日安排表
接访日期 | 县法院 | 县检察院 | 县公安局 | |||
接访 领导 | 接待地点 | 接访 领导 | 接待地点 | 接访 领导 | 接待地点 | |
1月15日 (星期三) | 曹建梓 | 县法院信访 接待室 | 刘文军 | 县检察院信 访接待室 | 赵迎民 | 县公安局信访接待室 |
2月17日 (星期一) | 曹建梓 | 县法院信访 接待室 | 刘文军 | 县检察院信 访接待室 | 赵迎民 | 县公安局信访接待室 |
3月16日 (星期一) | 曹建梓 | 县法院信访 接待室 | 刘文军 | 县检察院信 访接待室 | 赵迎民 | 县公安局信访接待室 |
4月15日 (星期三) | 曹建梓 | 县法院信访 接待室 | 刘文军 | 县检察院信 访接待室 | 赵迎民 | 县公安局信访接待室 |
5月15日 (星期五) | 曹建梓 | 县法院信访 接待室 | 刘文军 | 县检察院信 访接待室 | 赵迎民 | 县公安局信访接待室 |
6月15日 (星期一) | 曹建梓 | 县法院信访 接待室 | 刘文军 | 县检察院信 访接待室 | 赵迎民 | 县公安局信访接待室 |
7月15日 (星期三) | 曹建梓 | 县法院信访 接待室 | 刘文军 | 县检察院信 访接待室 | 赵迎民 | 县公安局信访接待室 |
8月17日 (星期一) | 曹建梓 | 县法院信访 接待室 | 刘文军 | 县检察院信 访接待室 | 赵迎民 | 县公安局信访接待室 |
9月15日 (星期二) | 曹建梓 | 县法院信访 接待室 | 刘文军 | 县检察院信 访接待室 | 赵迎民 | 县公安局信访接待室 |
10月15日 (星期四) | 曹建梓 | 县法院信访 接待室 | 刘文军 | 县检察院信 访接待室 | 赵迎民 | 县公安局信访接待室 |
11月16日 (星期一) | 曹建梓 | 县法院信访 接待室 | 刘文军 | 县检察院信 访接待室 | 赵迎民 | 县公安局信访接待室 |
12月15日 (星期二) | 曹建梓 | 县法院信访 接待室 | 刘文军 | 县检察院信 访接待室 | 赵迎民 | 县公安局信访接待室 |
备注:1、接访时间:上午9:00——12:00; 2、接访联系电话:5987757(县法院);5122000(县检察院);5121110(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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