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19-00314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19-04-1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2019年4月15日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华池分局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拟对华池县悦乐镇生活污水处置截污工程、华池县新堡工业园区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1 | 华池县悦乐镇生活污水处置截污工程 | 庆阳市华池县悦乐镇悦乐村,中心点坐标为北纬36°15'25.59",东经107°55'19.38" | 华池县水务局 | 陕西企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总占地面积项目总占地面积2000m2(合约3亩),计划建设生活污水处理站一座,主要建构筑物有:值班室1座,配电室1座,监测房1座,综合设备房1座,300 m3/d污水处理设备及附属设备1套,并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道3.4km、污水一体化提升泵站1座及其他相关附属设施。工程污水处理采用格栅调节池+ SMART-PFBP多级接触氧化处理设备+过滤+紫外线消毒工艺。项目总投资为1693.92万元,环保投资为87.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5.16%。 | 施工期:粉尘、废水、固体废物、噪声。 1.切实落实抑尘措施。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抑尘,配置工地滞尘防护网等,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及场外道路泥土。 2.落实雨污分流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作业。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临时旱厕堆肥。在项目场区内修建临时雨水导排措施。 3.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定点堆放,及时清运至悦乐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安全处置。 4.防止施工噪声扰民。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避免高噪声施工机械同时作业,尽可能减轻声源叠加影响。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降噪、隔声、减震等措施。在敏感点处设置临时声屏障。运输车辆通行时,尽量低速慢行,禁止鸣笛。 运营期:粉尘、废水、固体废物、噪声。 1.对厂区内调节池、格栅池、提升泵房、污泥池等有恶臭气体排出的构筑物进行加盖密封,对其产生的恶臭气体采用喷洒除臭剂进行处理。在厂区的污水、污泥生产区周围设置绿化隔离带,选择种植不同系列的树种,组成多层防护隔离带,尽量降低恶臭污染的影响。在各种池体停产修理时及时清除池底积泥,防止积泥裸露散发恶臭的影响。加强日常环境监测。 2.规范设置排污口,安装水质在线监测装置。厂区生活污水同来水一并纳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3.污泥利用移动污泥脱水车处理后(含水率小于60%)与生活垃圾、沥出水分后的栅渣等集中收集,定期运往悦乐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安全处置。 4.各类泵机均置于室内,并进行基础减震,设备间墙体采用吸声材料,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保养和更新。加强车辆管理,设置车辆限行禁鸣标志,对厂区进行绿化,最大可能降低噪声对环境影响。 | |
2 | 华池县新堡工业园区加油站 | 华池县悦乐镇新堡村坐标北纬36°12'11.14",东经 107°55'26.99"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庆阳销售分公司 | 北京华夏博信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华池县悦乐镇新堡村,总占地面积1009.5m2,新建站房260m2,钢结构网架450m2,35平方米防渗旱厕1座;设置4个30m3S/F双层储油罐(汽油罐2具,柴油罐2具),配套安装安装2油2枪加油机4台。新建配备电锅炉及安装供暖系统;安装液位仪及零管系统。项目总投资700万元,环保投资45.5万元,占总投资的6.5%。 | 施工期:粉尘、废水、固体废物、噪声。 1.切实落实抑尘措施。主要为建筑施工扬尘和运输车辆、作业机械排放的尾气。施工过程要规范管理,文明施工,对建筑垃圾、废弃土石方定点堆放,加盖篷布并及时清运处置;对工地道路、施工作业面定期适时洒水,配置工地滞尘防护网等,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及场外道路泥土。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落实雨污分流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作业。生活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洗漱废水,用施工现场的泼洒降尘。在项目场区内修建临时雨水导排措施。 3.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拆除原有建筑产生的废弃钢材进行综合利用或交由废品回收公司进行处理。生活垃圾定点堆放,及时清运至悦来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安全处置。 4.防止施工噪声扰民。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项目所在地附近有商住户等,要求施工作业时需合理布置机械设备位置,选择低噪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措施让噪声通过距离衰减至厂界达标排放,禁止夜间22:00至次日6:00施工作业,最大限度地降低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运输车辆通行时,尽量低速慢行,禁止鸣笛。 运营期:粉尘、废水、固体废物、噪声。 1.废气:根据项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无超标点,项目不需要设置大气防护距离。无组织排放烃类经二次油气回收装置回收处置。 2.废水:生活废水设置防渗旱厕收集,定期清掏堆肥不外排;雨水经排洪渠排放。 3.噪声:噪声主要来自加油机、潜油泵等设备噪声及进出站场的车辆噪声,项目加强设备的维修与日常保养,使之正常运转;潜油泵位于地下,采取了减振、隔声的措施,对于夜间进出加油的车辆应加强管理,慢速行驶,禁止鸣笛,防止汽车怠速产生的交通噪声。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拉运至悦乐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安全处置;维修、清罐废渣和油污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理。 | |
公示期限:2019年4月15日—2019年4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华池分局监管股 0934-5128802(电话) 0934-5124828(传真) hchb_hp@163.com(邮箱) | |||||||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华池分局 2019年4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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