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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池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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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00000-2019-00015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生效日期: 2019-01-22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通知公告

关于甘肃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市级方案第1项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1-22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庆阳市贯彻落实甘肃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庆办字〔2018〕24号)要求,按照“完成一个、报告一个、公示一个、销号一个”的原则,现对完成整改、拟申请销号的第1项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问题名称:重发展、轻保护的问题在甘肃省不同层面、不同领域、不同范围内依然不同程度存在,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重视程度普遍存在层层衰减现象,安排部署环境保护工作有的还停留在简单转发上级文件的层面,没有根据县区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各乡镇党委、政府

整改落实情况:我县牢固树立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一是认真学习领会。县乡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将生态文明建设理论学习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县委组织部、党校在党政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岗位培训中增设了生态环境保护课程。生态环境保护能否落到实处,关键在领导干部。针对部分干部职工环保法律法规意识淡薄这一问题,我县县委组织部牵头、县人社局、县环保局配合,举办了“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专题培训班”,特邀河北马倍战律师事务所环保律师对县级领导、乡镇和县直部门负责人及业务主办、全县重点企业负责人、油田企业负责人等150多名干部职工进行了一次集中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意识,督促全县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我县将环境保护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谋划,统一部署,成立了华池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华池县重大安全协调委员会,华池县整改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问题领导小组、华池县重点环境问题督查组等工作机构,统筹推动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县委、县政府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每月至少研究一次环境保护工作,及时解决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以来,县委、县政府分别召开县委常委会7次、县政府常务会议8次,召开主管县长办公会议、环保工作安排部署会议等10多次;县上领导先后80多次对有关文件作出批示。三是靠实工作责任。县委、县政府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体责任,制定出台了《华池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规定(试行)》、进一步明确了全县各级各部门环保职责,建立了涵盖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其部门、企业的环境保护责任体系。针对全县重点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建立了县级领导包抓机制,并制定印发了《关于持续做好全县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全县重点环境问题整改目标、整改任务、整改措施及责任单位。四是健全政策体系。编制了《华池县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规划(2016-2020年)》、《华池县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5-2020年)》、《华池县“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油田开发建设工作的意见》、《华池县乡(镇)容村貌管理办法》 、《华池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华池县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等文件,对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五是强化环保考核。年初,县委、县政府与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油田企业签订环保目标责任书,年终对完成情况逐项进行考核,并设立“环境保护”单项奖,将考核结果纳入部门及领导班子政绩考核评价指标,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执行力。县人大定期听取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和报告,组织开展了环保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促进环保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以上问题整改情况现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华池县人民政府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时间为准。

公示时间:2019年1月21日至2019年1月28日,共7天。

受理部门:华池县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4-5121911

联系地址:甘肃省华池县中街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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