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18-00157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19-01-0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华池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华池县城区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成果的通知
华政发〔2018〕4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华池县城区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成果经县政府2018年12月20日十八届第2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华池县城区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表
华池县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4日
华池县城区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表
土地用途 | 土地级别 | Ⅰ | Ⅱ | Ⅲ | Ⅳ | 界限范围级别范围 |
公共服务 | 基准地价(元/ m2) | 497 | 351 | 258 | 202 | 详见华池县城区公共服务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 |
基准地价(万元/亩) | 33.13 | 23.40 | 17.20 | 13.47 | ||
说明: (1)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内涵: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GB/T 21010-2017),明确本次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的细分用途,分别为具有经营性的新闻出版用地、教育用地、科研用地、医疗卫生用地、文化设施用地、体育用地和其他用地(包括社会福利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公园与绿地等)。 (2)设定估价期日为2017年12月31日。 (3)开发程度均为“七通一平”,“七通”是指供水、排水、通路、通电、通讯、通暖气、通天然气,“一平”指场地平整。 (4)土地使用年期设定:50年。 (5)设定公共服务用地容积率为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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