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18-00104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18-11-1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关于办理华池县柔远镇菜市场住宅楼不动产权证书的公告
华池县中心商城蔬菜购销综合楼是经华池县发展计划局《关于柔远镇新建华池县中心商城蔬菜购销综合楼基建计划的批复》(华计发[2005]6号)文件批准,于2005年3月开始修建,于2006年5月建设完成。该住宅楼占地面积758平方米,建筑面积4507.2平方木,其中一层用于蔬菜营销、贮藏,二至六层为住宅楼,住宅共31套,于2006年12月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书。现华池县柔远镇人民政府申请为住户办理该楼不动产权证书,因柔远镇人民政府无法提供完整的土地权属来源资料,经我单位派员实地核查,柔远镇城关村城关组出具权属界定证明,该宗地属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属单位为华池县柔远镇人民政府。
依据《华池县不动产统一登记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第五款第十三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无权属来源证明的,由申请人提供乡、村、组出具的权属界定证明,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调查确权后,在当地主流媒体公告30日无异议的,房屋所有权人凭已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及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之规定,现对该宗地土地权属性质情况进行公告。若发现该不动产权存有申报不实、隐瞒、欺诈等行为,或对该宗地土地权属存在异议的,无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在公告期内向华池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提出书面异议申请,逾期无异议则视为该公告的权益有效。
1、公告期:30个工作日(2018年11月19日至2018年12月28日)
2、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华池县城中街60号华池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联系电话:0934-5126035。
华池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18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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