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6010500000011 | 发布机构: | 华池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
| 生效日期: | 2026-01-05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关于设置2026年春节临时便民年货市场的通告
新春佳节即将到来之际,为统筹保障春节期间市容市貌和交通秩序,活跃节日市场,方便市民购物,规范城市管理,让群众过一个喜庆祥和的春节。经我单位现场勘察商定,拟在县城区部分区域设置春节便民年货市场。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设置类型、地点及时间
(一)肉食类(猪肉、牛肉、羊肉、鸡肉)
1.地点:老车站桥头(南侧河畔)、汇景雅苑小区广场、花苑小区桥头(县交警队对面)
2.开放时间:2026年1月23日至2月16日(农历腊月初五至腊月廿九日)
(二)干果、水产、小吃、烧纸及杂货类
1.地点:教育路口东侧、南亚商场、百货大楼底、百佳广场、花苑小区桥(县交警队对面)
2.开放时间:2026年2月6日至2月16日(农历腊月十九至腊月廿九日)
(三)水果类
1.地点:幼儿园巷南侧、三阳广场、花苑小区(张遵博药店对面)
2.开放时间:2026年2月6日至2月16日(农历腊月十九日至腊月廿九日)
(四)蔬菜类
1.地点:武装部楼下至中心菜市场一侧(包括中街菜市场内)
2.开放时间:2026年2月6日至2月16日(农历腊月十九至腊月廿九日)
(五)灯笼、门画、对联类
1.地点:县人大门口(两侧)、县政府门口(两侧)、县委门口(两侧)
2.开放时间:2026年2月6日至2月16日(农历腊月十九至腊月廿九日)
(六)烟花爆竹类
1.烟花爆竹销售者统一持公安、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许可证到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登记备案,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指定地点销售。
2.开放时间:2026年2月9日至2月16日(农历腊月廿二日至腊月廿九日)
二、摊位申请事宜
有意向申请春节年货市场摊位的群众,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相关经营证件按经营地点到华池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相关队室登记,由工作人员按编号、商品类别等在相应地点依次划分摊位并在案件审理股进行备案。
三、管理要求
1.所有临时年货销售摊点经营户根据各自经营类型进入相应市场功能区,严禁占用其他广场、人行道、车行道等区域,以免影响城市市容和管理秩序。
2.各经营户必须严格遵守市场管理规定,在指定区域内规范经营,自觉维护摊点周边环境卫生,不得擅自设置摊点,不得使用高音喇叭,不得损毁公共设施及绿化带等,禁止搭建遮阳伞或临时棚。
3.经营期间,各摊点经营户必须认真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做好防火、防盗及食品安全、货物质量安全等相关工作。
望广大市民及经营商户严格遵守城市管理规定,共同维护春节期间城市管理正常秩序。
监督投诉电话:0934-4196997
特此通告
华池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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