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18-00207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18-09-0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华池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华池县2018年定点帮扶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华池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下达华池县2018年定点帮扶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城壕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部门:
根据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同意华池县城壕镇庙湾村帮扶项目的批复》(中国化学集团党群发[2018]267号)及《关于华池县申请调整2018年定点帮扶项目计划的批复》(中国化学集团党群发[2018]402号)文件精神,下达城壕镇庙湾村帮扶资金251.2万元,计划实施产业发展3个、基础设施建设3个项目。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计划
产业发展项目计划投资113.4万元,实施产业发展项目3个。1、湖羊养殖。计划投资69万元,购买湖羊437只,投放给23户贫困户饲养,每户投放19只(1只公羊+18只母羊)。以3年为期,贫困户给村集体返还38只湖羊(19只基础母羊,19只3个月龄的羔羊),村集体将返还的羊只继续投放给有养殖需求的贫困户,形成循环产业,带动群众致富,壮大村集体经济。
责任单位:城壕镇政府;配合单位:县畜牧局
2、肉牛养殖。计划投资40万元,用于40户贫困户养牛奖补。每户贫困户必须养殖肉牛3头以上,经验收合格后每户奖补1万元,以2年为期,贫困户给村集体返还4个月龄牛犊一头,村集体将贫困户返还的牛犊继续投放给有意愿养牛的贫困户,形成循环产业,带动群众致富,壮大村集体经济。
责任单位:城壕镇政府;配合单位:县畜牧局3、棚圈建设。计划投资4.4万元,为22户贫困户建设简易牛羊养殖棚圈,每户补助2000元。
责任单位:城壕镇政府;配合单位:县畜牧局
(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计划投资137.8万元,实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个。
1、入户砂石道路项目。新修庙湾村供桥至滕家山入户砂石道路7公里,路基宽4.5米,路面宽3.5米,补助资金70万元。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配合单位:城壕镇政府
2、小型桥涵项目。新建庙湾村老庄沟石拱桥1座,桥长21.8米,补助资金46.8万元。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配合单位:城壕镇政府
3、梯田建设项目。新修梯田300亩,每亩补助700元,共补助资金21万元。
责任单位:城壕镇政府;配合单位:县水保局
二、相关要求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严格按照项目计划要求组织实施。对道路、桥涵等工程类项目,凡需通过招标确定实施单位的,要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选择实施单位,并签订项目实施责任书和施工合同。要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甘肃省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管好用好扶贫资金,不得挤占、挪用和滞留。同时,要严格落实国务院扶贫办 财政部《关于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号)文件精神,将财政扶贫资金有关政策规定、资金分配、项目计划,及时通过政府网站等向社会进行全年公告公示,同时通过乡、村固定信息公开栏进行公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具体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建设内容、建设地点、建设时限、预期目标;实施单位、项目负责人;实施结果、覆盖农户、扶贫效益、举报电话等。继续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的日常监管,发挥好“1231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作用。项目完成后,按要求制作中央单位定点扶贫项目标识牌,同时按省、市要求做好项目相关进展情况汇报、总结,项目审计等工作。
华池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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