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5061100001241 | 发布机构: | 华池县财政局 |
生效日期: | 2025-06-1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华财发〔2025〕57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华池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庆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甘肃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庆市财监〔2025〕9号)要求,县财政局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共抽取16个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获得“专精特新”资质的企业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执法检查,检查年度为2024年,对重大问题必要时追溯至以前年度。
本次检查从2025年7月上旬开始至8月底结束。
二、组织实施
本次检查将会计信息质量和财会监督专项行动有机结合,由专项检查工作组具体实施,检查组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扎实细致地开展检查工作。各有关被查单位接到文件后,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检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积极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三、检查内容
(一)会计信息质量执法检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方面,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会计制度的执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及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等情况。公司及企业方面,重点关注收入确认、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商誉、会计估计等方面。坚决遏制利用估值、判断等方式滥用会计准则的违法动机,严厉打击虚构经济业务、虚增利润粉饰报表、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其中,监督检查对象为国有企业的,重点关注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情况。
(二)预决算公开情况。一是及时性。是否在本级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部门预决算。二是完整性。是否将本级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决算报表及相关说明全部公开(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除外)。三是细化程度。是否按照《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细化公开内容,公开内容是否符合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模板的要求。四是公开方式。是否在华池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预决算,并永久保留。
(三)预算执行情况。一是预算收入情况。主要检查单位的非税收入是否及时足额上缴、及时入账,是否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二是单位预算支出执行情况。主要检查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是否严格按预算用途列支,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会计要素、附件清单、审批手续是否齐全。三是检查单位“三公”经费使用控制情况。公务接待、公务用车、津补贴发放、差旅费、会议费等经费使用管理情况,是否存在虚列、套取、挪用财政资金和私设“小金库”等现象。
(四)项目及专项资金管理情况。主要检查项目实施前期及后期资料是否准确完整,是否按时限完成竣工验收,是否存在项目建成后监管不到位,效益发挥不佳等;核查专项资金是否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内容和预算安排使用,有无擅自改变资金用途、超范围支出、挪用或挤占专项资金等问题。
四、检查方式
采用现场检查内控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查看账务及项目资料、会议记录,提取系统数据等方式进行。
五、检查单位
华池县教育局、华池县卫生健康局、华池县应急管理局、华池县科学技术局、华池县水土保持局、华池县司法局、华池县信访局、华池县妇女联合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华池县委员会、华池县总工会、华池县草原监理站、华池县城壕镇人民政府、华池县乔河乡人民政府、华池县紫坊畔乡人民政府、华池县交通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华池县甘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六、工作要求
(一)严肃工作纪律。检查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检查工作组要严格按照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和内容开展工作,严格执行财政监督工作纪律,检查时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做到客观公正、规范高效。
(二)认真检查汇总。检查工作组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分类填写工作底稿,收集相关资料、表格作为证明资料,整理汇总后,形成初步意见,撰写检查报告。
(三)严肃问题处理。检查工作组要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切实做到检查程序、事实认定、审理程序、检查报告严谨规范。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严格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追责;对情节严重,构成违纪违法的案件移送纪检、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四)公开监督机制。为积极维护财经秩序和公众利益,确保监督检查工作有效开展,树立良好的财政监督形象。本次检查在县政府网站予以公告,并设立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监督电话:0934-5900531,电子邮箱:995518455@qq.com。
华池县财政局
2025年6月5日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