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5060500001225 | 发布机构: | 华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生效日期: | 2025-06-05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华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免证办”事项的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能力,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经我单位梳理,燃气报装事项、迁移古树名木审批、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因工程建设砍伐城市树木审批、商品房预售许可、公租房租赁补贴资格确认、公租房资格确认等10个事项,为可免证办理业务事项。
企业群众到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办理业务事项时,可依托政务服务网调用本人所认领的电子证照信息,无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实体证照材料,实现“免证办”。
华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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