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5060500001223 | 发布机构: | 华池县消防救援大队 |
生效日期: | 2025-06-0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华池县消防救援大队关于“免证办”事项的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全面压减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中的证明材料,实现企业群众“最多跑一次”。经我单位梳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非告知承诺件),企业群众到大厅窗口办事时,清单内事项(因特殊情况暂时无法获取电子证照的除外)无需携带实体证照和纸质证明材料,可免证办理业务事项。
现将《华池县消防救援大队关于“免证办”事项》予以公布,企业和群众可依托政务服务网调用本人所认领的电子证照信息,在各级政务中心办理事项时,可免于提交实体证照,实现“免证办”。
华池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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