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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5043000001133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5-04-3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通知公告

2025年度残疾人依托互联网创业就业扶持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华池县残疾人联合会 发布时间:2025-04-30 浏览次数: 【字体:

全县广大残疾人朋友:

为帮助残疾人掌握网络开店技能,通过专兼职等多种形式,实现网络创业就业,帮助残疾人实现人生价值,按照《庆阳市残疾人依托互联网创业就业扶持管理实施办法》(庆残联发〔2025〕11号),现就做好全县2025年度残疾人依托互联网创业就业扶持补助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对依托互联网创业就业且符合补贴条件的残疾人,严格按照《庆阳市残疾人依托互联网创业就业扶持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精准规范进行确定,给予政策扶持。对于不符合条件要求的,不予申报扶持。

二、申报时间

2025年5月20日前完成申报工作。

三、申报条件

申请依托互联网进行创业就业扶持补助的残疾人员,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在淘宝、京东、抖音、快手等同类平台开设网络直营店面或者专门从事网络直播带货人员,有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经营6个月以上,近3个月月均网络销售额在1000元以上。

2.从事视频编辑、文案撰写、拍摄剪辑制作人员,创作时间6个月以上,并在相关公众网络媒体发表摄制作品5件以上(多平台发布同1件作品按1件作品计算)。

3.网络文学创作人员,创作时间6个月以上,并在相关平台刊发网络文学作品5万字以上;或在文学网络公众媒体累计刊发文学作品8篇(首)以上(多平台发表同1篇作品按1件作品计算)。

4.在销售直播网络平台个人账号小黄车代售代销正规产品赚取佣金人员,经营6个月以上,近3个月月均网络销售产品10单以上。

5.个人自媒体运营人员,运营时间6个月以上,有刊发的积极宣传残疾人事业发展、展示残疾人精神风貌等正能量文字图片类内容3件以上(若近3个月活跃度为零,则不在补贴范围内)。

6.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的配送员、营销师及相关新业态形式就业人员,经营或务工6个月以上,能提供接单服务状况或劳务合同、工资发放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7.残疾人直播团队或从事相关网络服务活动集中创业就业的(含3人及以上)企业,经营时间6个月以上,以集体名义申报,按团队补贴标准发放,有法人营业执照、劳务合同、工资发放证明及其他从业人员信息等资料。

以上7类情况,个人或集体均只能按申请人(法人)真实姓名和对应的残疾人证号进行申报,仅限报其中一项,不能重复申报。

四、申报所需资料

凡是申请依托互联网创业就业扶持补助的残疾人员,均需同时提供下列纸质材料:

1.《庆阳市残疾人依托互联网创业就业扶持补助申请表》;

2.残疾人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3.相关营业执照或平台从业证照复印件;

4.能证明从事本行业劳务关系的证明材料;

5.网络店铺界面首页及身份认证截图;

6.近3个月交易记录凭证(店铺网页截图和经营状况,显示开始营业时间及销售量等);

7.个人征信证明;

8.其他相关佐证资料。

亲爱的残疾人朋友们,互联网为我们开启了新的希望之门,这样的机会十分难得,请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朋友积极准备相关申报资料,并报给所属乡(镇)残联专职委员,乡(镇)残联专职委员审核后统一上报至县残联教就股。

联系人:何芳芳,联系电话:0934 - 5904103。

   

华池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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