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122700002745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4-12-27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华池县人民政府关于注销乔川乡李崾岘村杨生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公告
在2017年土地确权时,乔川乡李崾岘村杨生荣将同村村民毛某某1998年《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书》中登记的地名为“清水沟峁”(郭庄岭)地块确权到自己名下,因土地征用引发纠纷。2024年12月5日,乔川乡党委、政府依据省、市文件精神及《华池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华政办发〔2015〕44号)文件关于“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是对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的进一步完善,不能推倒重来、打乱重分。要以二轮土地延包台账、三十年承包合同、经营权证书等土地承包相关原始资料为基础,通过调查摸底、科学测量、精确核准等方式,进一步明确承包地归属。不能借机调整或收回农户承包地。”的政策规定,会议研究决定终止纠纷双方的2017年《农村土地(耕地)承包(家庭承包方式)合同》,要求双方当事人交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因杨生荣拒绝交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经乔川乡人民政府书面申请,华池县农业农村向县政府常务会议提请的《关于注销乔川乡李崾岘村杨生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意见》,已经2024年12月18日县政府第十九届5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决定注销2017年9月给杨生荣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编号N0.D6210230007887),其现持有的该证书为无效证书。
特此公告。
华池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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