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06300002624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6-0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华池县商务局2024年消费帮扶项目实施方案
按照中共华池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华池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华池县2024年东西部协作帮扶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华农领发〔2024〕7号)精神,下达我局东西部协作消费帮扶项目资金计划160万元,为抓好该项目落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消费帮扶行动为抓手,通过东西部协作消费帮扶项目的实施,加快我县农特产品销售步伐,带动脱贫户增收、稳定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全年完成消费帮扶销售额5000万元。
二、实施内容
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我县企业(合作社)产销对接、农特产品销售宣传、推介、展示展销活动费用;线上线下销售奖补及物流补贴;电子商务发展及培训;农特产品展示展销馆补助及展示样品费用等。
(一)销售奖补
1.奖补时限:在一个周期年内,通过线上线下销售华池农特产品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网店。
2.线上销售:利用网店或线上销售平台(渠道)销售华池县农特产品且销售额2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或合作社,按销售额的2%给予一次性奖补,每户企业或合作社奖补资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以网络结算为准)。
3.线下销售:在华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围绕全县小杂粮、食用油、苹果、中药材、黄花菜、牛羊、山珍、香菇、食用菌等产业,在华池县境内开展生产加工销售经营活动,并有联农带农机制的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线下销售华池县农特产品且销售额20万元(含)以上的,按销售额的2%给予一次性奖补,每户企业或合作社奖补资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以销售发票为准)。
(二)农特产品销售宣传、推介、展示展销费用。制作宣传片、专题片、短视频、印制宣传册、专栏广告及举办产品展示、展销、宣传、推介等活动费用,增加产品宣传力度,提升产品知名度。县内企业参加全县统一组织的县外帮扶产品展示展销活动的,省内按每次活动每人2000元实行定额奖补,省外按每次活动每人3000元实行定额奖补,每个企业每次奖补不超过2人(含)。
(三)电子商务发展及培训。对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开展电商直播的乡镇和企业所需的相关设施设备等给予支持;开展电商培训(按照党政机关培训标准执行)。
(四)农特产品展示展销馆补助及展示样品费用。对新建或改造的农特产品展示展销馆,按实际发生费用的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用于购买农特产品展示样品费用。
以上各项,具体使用资金额度根据项目实施实际情况在不超过资金总额160万元的情况下分配使用。
三、奖补项目使用流程
(一)各奖补资金使用对象要在相关项目实施完成后,填写《华池县东西部协作消费帮扶奖补资金申请表》,提供营业执照、开户银行账号、法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所申报奖补项目要求的佐证资料。
(二)县商务局兑奖补对象申报的资料进行审查,对符合申报支出条件的,提交局党组会议讨论支付。
(三)资金支付前通过华池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十天。对公示无异议的,按华池县东西部协作帮扶资金支付程序拨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东西部协作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消费帮扶业务,明确工作责任,加强与乡村振兴局、审计局、财政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消费帮扶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抓好项目落实。对项目的实施要针对我县实际,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资金效益,在项目的具体落实上要抓实抓细,针对具体项目抓进度,确保尽快尽早落实好所有项目,推动消费帮扶取得好的成效。
(三)严格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帮扶资金管理办法和本方案要求开展项目资金申报、实施、报账审查等工作,对申请奖补单位在奖补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与项目奖补资格,依法追缴奖补资金及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华池县商务局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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