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18-00005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18-03-2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华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精准脱贫劳动力培训和劳务输转到户到人工作方案
各乡(镇)、帮扶单位:
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精准脱贫劳动力培训和劳务输转到户到人工作方案的通知》(甘人社通〔2018〕31号)文件要求,结合全县脱贫攻坚总体部署,为进一步完善精准脱贫劳动力培训和劳务输转工作措施,突出到户到人攻坚导向,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聚焦贫困人口,促使“一户一策”方案在劳动力培训和引导劳务输出方面做到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确保劳动力培训、输转工作措施精准落实到户到人。
二、目标任务
2018-2020年,以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有培训需求或输转意愿的劳动力为对象,开展精准脱贫劳动力培训和劳务输转到户到人工作,实现培训和劳务输转全覆盖。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运转到户到人工作台账
1、各乡(镇)、帮扶单位要根据乡、村镇整体产业培育布局和龙头企业带动扶贫具体项目,与农户自身发展实际情况相结合,按照“一村一册,一户一表,一人一表一计划”的总体要求,制定劳动力培训和劳务输转工作台账,内容必须和“一户一策”方案保持一致,坚决避免出现数据矛盾和口径不一致的情况,确保培训输转“到户到人”台账与“一户一策”方案数据一致、措施互补、相互印证,逻辑吻合。
2、培训输转“到户到人”台账要按照户、村、乡三级逐级汇总的原则一式三份据实填报,人社部门在各乡(镇)上报台账基础上汇总建立全县总台账。具体由帮扶干部会同贫困户填写《贫困户家庭基础信息表》(附表1)、《建档立卡劳动力培训和劳务输转信息表》(附表2);各乡镇按村汇总填写《建档立卡劳动力培训和劳务输转花名册》(附表3),于3月26日中午12:00前将全乡汇总台账(含电子版)报送县就业局汇总。
3、建立台账时以下四类人员不纳入培训输转范围:一是男性16以下、60周岁以上,女性16以下、55周岁以上;二是在校学生;三是丧失劳动能力人员;四是户口迁出人员。
4、各乡(镇)、帮扶单位本次台账建立后,要按季度运转上报台账数据,做到动态管理。
(二)劳动力培训和劳务输转工作精准对接
1、劳动力培训工作要充分利用建立的“到户到人”工作台账,量身定做“培训菜单”,围绕产业发展和农户培训需求,大力开展电工、瓦工、家政服务等就业技能培训,种植、养殖等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手工钩编绣、农家乐食谱等特色培训以及致富带头人培训等内容多样、形式灵活的培训。尤其是针对贫困家庭“两后生”,要加强宣传引导,鼓励他们接受2-3年的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学制教育,培养持有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技能型人才。
2、劳务输转工作要按照“因人施策、分类指导”的原则,坚持县乡村三级贯通、对外输转与就地就近转移相衔接,切实提高劳务输转组织化程度。紧抓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支援机遇,及时发布天津市北辰区及县域外各类企业用工信息,努力做到应输尽输、稳定输出。同时,对不能长年在外务工的贫困家庭劳动力,要充分发挥就地转移供需双方对接“平台”作用,积极引导就近就地转移就业。
四、工作要求
1、明确工作责任。各乡(镇)、帮扶单位要本着对全县脱贫攻坚工作负责的态度,由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实施精准脱贫劳动力培训和劳务输转“到户到人”工作,务必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准、措施实。
2、严格落实时限。各乡镇、帮扶单位务必于3月26日中午12:00前完成台账建立上报工作。同时,安排部署每季度数据核查和动态管理,确保台账数据始终真实准确。
3、加强监督检查。县上成立专责工作小组,将到户到人工作与“一户一策”同检查、同考核,对未能按要求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和个人,要按规定和程序严肃问责。
联系人:李 渤 联系电话: 09345121890 18394851158
王小飞 联系电话: 09345125690 13993459555
附件:1.贫困户家庭基础信息表.xls
4.样表.xls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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