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06030000150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6-0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华池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庆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甘肃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切实履行职能职责,严肃财经纪律,推进建立全面规范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结合“全县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县财政局决定同时开展202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抽取乡镇人民政府、县直部分预算单位及企业单位共计8个。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财务、会计违法违规行为。检查年度为2023年,对重大问题必要时追溯至以前年度。
二、组织实施
本次检查将会计信息质量和全县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个重点领域有机结合,由专项检查工作组具体实施,检查组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扎实细致地开展检查工作。各有关被查单位接到文件后,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检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积极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三、检查内容
(一)会计信息质量执法检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方面,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会计制度的执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及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等情况。公司及企业方面,重点关注收入、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合并财务报表等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能源、交通、水利、医疗、金融行业等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或领域,重点检查私设会计账簿、伪造或变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故意销毁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利用虚构经济业务或第三方配合等方式实施造假等违法行为。其中,检查检查对象为国有企业的,须重点关注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情况。
(二)预决算公开情况。一是及时性。是否在本级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部门预决算。二是完整性。是否将本级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决算报表及相关说明全部公开(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除外)。三是细化程度。是否按照《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细化公开内容,公开内容是符合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模板的要求。四是公开方式。是否在华池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预决算,并永久保留。
(三)预算执行情况。一是预算收入情况。主要检查单位的非税收入是否及时足额上缴、及时入账,是否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二是单位预算支出执行情况。主要检查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是否严格按预算用途列支,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会计要素、附件清单、审批手续是否齐全;三是检查单位“三公经费”使用控制情况。公务接待、公务用车、津补贴发放、差旅费、会议费等经费使用管理情况,是否存在虚列、套取、挪用财政资金和私设“小金库”等现象。
四、检查方式
采用现场查阅账务资料、提取系统数据、查看会计人员办公电脑、会议笔记、工作笔记等方式进行。
五、检查单位
柔远镇、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自然资源局、运管局、残联、华池县惠源热力有限公司。共计8个预算单位。
六、工作要求
(一)严肃工作纪律。检查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检查工作组要严格按照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和内容开展工作,严格执行财政监督工作纪律,检查时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做到客观公正、规范高效。
(二)认真检查汇总。检查工作组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分类填写工作底稿,收集相关资料、表格作为证明资料,整理汇总后,形成初步意见,撰写检查报告。
(三)严肃问题处理。检查工作组要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切实做到检查程序、事实认定、审理程序、检查报告严谨规范。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严格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追责;对情节严重,构成违纪违法的案件移送纪检、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四)公开监督机制。为积极维护财经秩序和公众利益,确保监督检查工作有效开展,树立良好的财政监督形象。本次检查在县政府网站予以公告,并设立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监督电话:0934-5900513,电子邮箱:382684503@qq.com。
华池县财政局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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