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090400001069 | 发布机构: | 华池县妇女联合会 |
生效日期: | 2024-09-0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华池县妇女联合会关于2024年“巾帼家美积分超市”新(续)建项目竣工验收情况的公示
根据《中共华池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华池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下达华池县2024年中央定点帮扶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华农领发〔2024〕8号)文件精神,县妇联2024年“巾帼家美积分超市”新(续)建项目已实施完成,现将项目竣工验收情况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2024年“巾帼家美积分超市”新建(续)建项目。
投资规模:8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定点帮扶资金。
建设内容:新(续)建“巾帼家美积分超市”16处。
建设地点:在柔远镇城关村、土坪村、乔川乡章渠子村、上里塬乡上里塬村、元城镇高沟门村、城壕镇余家砭村新建“巾帼家美积分超市”6处;柔远镇张岭子村、北关社区在自建“积分超市”的基础上,整合建设“巾帼家美积分超市”2处;在柔远镇张川村、黄岔村、山庄乡大庄村、悦乐镇新堡村、五蛟镇杜右手村、紫坊畔乡高庄村、怀安乡怀安村、城壕镇定汉村续建“巾帼家美积分超市”8处。
建设时限:2024年6月14日至9月30日。
预期目标:通过积分兑换的方式,激发妇女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升她们的生活质量和社会地位;同时引导广大妇女、家庭充分发挥在乡村振兴、家庭文明建设、人居环境清洁整治中的独特作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实施单位:华池县妇女联合会。
项目负责人:华池县妇女联合会副主席 张粉艳。
实施结果:项目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物品采购合同要求实施,各项目村(社区)“巾帼家美积分超市”均达到“八有”标准(即:有房子、有货架货品、有牌子、有制度、有台账、有标价、有活动、有专人管理),具备验收条件,县妇联、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组成联合工作组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均为合格。“巾帼家美积分超市”建设项目有效提升了妇女群众积极参与家庭文明建设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了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
帮扶效益:“巾帼家美积分超市”建成后,以积分在“巾帼家美积分超市”兑换相应积分值物品的方式,有效带动项目村(社区)广大家庭和妇女群众树立“净化环境光荣、遵规守法光荣、尊老孝亲光荣、勤劳致富光荣、崇尚新风光荣”的积极生活理念,形成人人参与活动,家家不甘落后,户户争做清洁家庭,弘扬文明新风,净化美化环境,共助乡村振兴的良好风尚。
举报电话: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华池县妇女联合会反映。
监督电话:0934-6454022
地 址:华池县老城街18号
华池县妇女联合会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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