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17-00931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17-12-0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华池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华池县2017年第八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部门:
《华池县2017年第八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同意,现予以印发,请收到通知后,按照要求全面抓好落实。
华池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25日
华池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25日印发
华池县2017年第八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甘肃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17年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的通知》(甘脱贫领办发〔2017〕36号)文件要求,下达我县2017年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8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扶贫资金1081万元),为实施好我县2017年度第八批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按照《华池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华池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华政发〔2016〕53号)为依据,会同相关部门全面核查,认真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安排原则
一是坚持产业培育与基础建设相结合。突出建档立卡贫困农户增收产业培育和增收技能培养,增加农民收入,通过世行项目贫困片区产业扶贫试点示范项目、精准扶贫专项贷款贴息补助等项目,确保脱贫稳定性和持续性。统筹兼顾解决重点贫困村、重点贫困区域和贫困户基础设施短板。
二是坚持脱贫攻坚与巩固提升相结合。按照“两不愁”、“三保障”总体要求,对照脱贫攻坚核查验收标准,脱贫户抓巩固提升,未脱贫户抓攻坚达标,精准求实,全面推进。
三是坚持因村制宜与因户施策相结合。针对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的村和农户,因村因户实施帮扶。把贫困中的特困群体、特困区域作为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二、项目建设内容
本次整合华池县2017年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81万元。
(一)贷款贴息513万元
1、精准扶贫专项贷款贴息补助513万元
对已投放到位的2.76亿元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安排贴息补助513万元。
实施单位:县财政局、县金融办、县扶贫办
(二)世行项目配套资金20万元
落实华池县隆涛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华池县阜原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贫困片区产业扶贫试点示范项目有条件支持合作社发展国内配套资金20万元,其中:华池县阜原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9.12万元、华池县隆涛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10.88万元。
实施单位:县世行项目办、华池县隆涛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华池县阜原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三)基础设施建设97.6万元
经乡村申报,急需解决且具备实施条件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个,涉及贫困村2个,共计投资97.6万元。其中:新修入户土基道路1条3.2公里12.5万元,道路排水工程1处85.1万元。
实施单位:县扶贫办、元城镇人民政府、白马乡人民政府
(四)项目管理费50.4万元
建立贫困农户信息系统,完善县乡两级贫困人口档案,主要用于扶贫项目的规划编制、项目评估、论证、验收、成果宣传、档案管理和项目资料印刷费等开支。共计投资50.4万元。
实施单位:县扶贫办
(五)易地扶贫搬迁贴息资金400万元
由省级融资平台按季提出贴息申请,经省发改委审核、省财政据实拨付省级融资平台。
实施单位: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级融资平台
三、相关要求
一要强化责任意识,确保资金安全。各部门、各乡镇要认真履行脱贫攻坚的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意识,确保资金安全。项目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整,专项扶贫资金不得挪作它用,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扶贫资金管理要求,认真落实招投标和工程监理制,及时组织实施项目。各乡镇要积极配合项目主管单位,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县扶贫办在加大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监管力度的同时,不定期地会同纪检、财政、审计等部门对项目实施质量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扶贫资金安全。
二要加大监管力度,主动接受监督。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甘肃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报账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华池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华政发〔2016〕53号)的规定,管好用好扶贫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随意调整扶贫项目,改变资金用途及使用范围,不得挤占、挪用、滞留、贪污、侵占扶贫资金。进一步规范完善项目公告公示制,由乡、村在项目实施区域内对项目的建设内容、投资,受益情况进行张榜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发挥好“1231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作用,及时处置扶贫领域信访案件,建立扶贫资金使用倒查和问责制度,对监管主体的监管责任不到位、不落实的情况一查到底,追究直接责任和相关负责人员的责任。
三要加快建设进度,发挥项目效益。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必须在6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接受相关验收。扶贫项目完成后,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实行县、乡、村三级验收,经验收合格的项目,由项目实施单位整理好项目资料和报账资料,及时报账。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抢抓时机,充分遵循项目建设及产业发展时限要求,及早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确保基础设施、村级集体经济、富民增收产业等项目发挥效益。
附:华池县2017年第八批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项目计划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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