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01100000000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1-1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关于设置2024年春节临时便民年货市场的通告
春节将至,为繁荣年货市场,活跃社会经济,规范市容秩序,营造整洁有序、安全稳定的节日环境。经华池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现场查看,汇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对2024年春节临时便民市场安置点、开放时间及事项通告如下:
一、设置时间和地点
(一) 肉食类(猪肉、牛、羊肉、鸡肉等):地点为汇景雅苑小区广场为主,开放时间为2024年1月25日至2月9日(农历腊月15日至腊月30日);
(二) 水果类:地点为三阳广场,开放时间为2024年1月30日至2月9日(农历腊月20日至腊月30日);
(三) 干果、水产、小吃类:地点为南亚商场、教育路、幼儿园巷、百货大楼底、百佳广场等,开放时间为2024年1月30日至2月9日(农历腊月20日至腊月30日);
(四) 蔬菜类:地点为中心菜市场、柔远山广场等,开放时间为2024年1月30日至2月9日(农历腊月20日至腊月30日);
(五) 对联、门画、灯笼及杂货类:地点为县委、县政府门前等,开放时间为2024年2月2日至2月9日(农历腊月23日至腊月30日);
(六) 烟花爆竹类:经与县应急管理局现场勘查,初步设置城区经营点28个(具体见附表,如有调整,以调整后为准)。开放时间为2024年2月2日至2月9日(农历腊月23日至腊月30日)。
二、经营要求
1、所有临时年货销售摊点必须全部进入设立的年货临时市场经营,严禁占用其他广场,人行道,车行道等区域乱摆摊点,影响城市市容和管理秩序。
2、所有拟在临时市场内销售年货的商贩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进行登记备案,提交申请及相关经营证件,取得指定的年货摊点。
3、经批准进场经营的各摊点业主必须遵守市场管理规定,爱护场地设施,保持卫生整洁,依法依规,文明有有序经营。
4、经营期间,各经营摊点必须认真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做好防火、防盗及食品安全、货物质量安全等相关工作。
望广大居民及商户严格遵守城市管理规定,共同维护春节期间市容环境干净整洁,秩序良好,营造一个祥和喜庆的春节。
特此通告
华池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4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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