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池县人民政府

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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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4-02-29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预算决算

华池县农业农村系统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2-29 浏览次数: 【字体:



华池县农业农村系统

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收支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华池县农业农村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等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农业农村方针政策及国家有关“三农”工作的法律法规。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县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负责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全县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牧、渔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提出深化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负责全县脱贫攻坚富民产业培育,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发展、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六)负责全县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乡(镇)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工作,负责农田水利基础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指导农牧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本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管理全县外来物种。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水产渔政、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农、牧、渔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依规监测、发布并组织扑灭疫情。指导农、牧、渔业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工作。

(十)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县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和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跟踪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全县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牧、渔业产业技术体系和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畜牧、水产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牧、渔业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负责全县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工作。

(十三)组织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对外交流合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外授和援外项目。

(十四)扎实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和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十五)整合强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持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确保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

(十六)全面深化农业行政体制改革,落实“放管服”政策措施,最大限度简化农业行政审批(许可)办事流程。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精简审批程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1)农业农村局下设14个二级单位。包括甘肃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华池分校、华池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华池县农村能源建设办公室、华池县蔬菜产业办公室、华池县种子管理站、华池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局、华池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华池县畜牧兽医站、华池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华池县草畜产业示范园区管理办公室、华池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华池县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华池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华池县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心

2)人员情况。 华池县农业农村系统,现有职工222人,其中正式在职职工222人(正科18 人,副科35人,科员(专业技术人员)153人,工人16 人)。

三、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4年部门(单位)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2024年部门收支总预算1411.37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

(一)收入预算

2024年收入预算4705.39万元(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1,2)。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705.39万元,占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收入 0万元,占0%;

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

2024年支出预算4705.39万元(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3)。其中:基本支出4705.39万元,占100% 项目支出0万元,占0% 上年结转0万元,占0%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4 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4705.39万元,包括:农林水支出3791.54万元、卫生健康支176.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5.18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2.55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4,5,6,7)

(一)基本支出

2024年基本支出3530.09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81.4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预算增加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 3248.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支出281.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二)项目支出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175.3万元,2023年预算增加354.3万,增加的原因是增加了3个项目,项目预算资金354.3万元

(三)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 年预算数为313.57万元 2023 年预算增加50.52万元, 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社会保险基数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 年预算数为156.79万元2023 年预算增加25.26万元, 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社会保险基数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抚恤(款) 其他优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1.8万元2023 年预算减少14.0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数减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 年预算数为20.42023 年预算增加,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76.12万元2023 年预算增加19.58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

6.农林水支出( 类) 农业农村( 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项)2024 年预算数为3791.54万元 2023 年预算增加 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相应预算增加。

7.住房保障支出( 类) 住房改革支出( 款) 住房公积金( 项)2024 年预算数为235.18万元 2023 年预算增加 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

五、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安排公务接待费用630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3500元。

(二)培训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未安排培训费预算

(三)会议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未安排会议费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281.48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32.9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运行经费增加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4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0万元。其中:办公用房928.08平方米预算部门(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 辆,价值0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0万元。2024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 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我系统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未安排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我系统2024年无非税收入

(三)重点项目情况

我系统2024年重点项目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4年,我系统未安排预算,单位管理转移支付表为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我系统未安排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我们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3年度,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单位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7个,按规定随年度预算一并公开项目7个,公开率为100 %。

2.绩效运行监控情况。2023年7月,组织开展1-6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1个,占本单位项目的100 %。截至7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7个,完成率为100%。“双监控”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是:资金未兑付。开展1-9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7个,占本部门(单位)项目的100%。截至10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7个,完成率为100%。“双监控”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是:资金未及时兑付。绩效运行监控在部门内部通报整改情况:及时协商财政兑付资金

3.绩效自评开展情况。2023年度,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共7 个,其中,部门(单位)整体支出7个,项目支出6个,转移支付项目0个,绩效自评覆盖率为 100 %。绩效自评结果随部门决算报送财政和随决算公开情况:及时公开

4.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根据2023年度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情况当年盘活财政资金 0万元,2024年度增加(减少)部门预算项目0个,增长率/压减率0 %。同时对政策和项目资金管理作出调整的0个。

(二)2024年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4年,纳入我系统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0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围绕部门管理、履职效果、能力建设三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11个、三级指标57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按照项目分类,主要围绕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四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各项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华池县农业农村系统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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