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池县人民政府

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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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3-10-13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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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华池县农业农村局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0-13 浏览次数: 【字体:

2022年度华池县农业农村局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华池县农业农村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等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农业农村方针政策及国家有关“三农”工作的法律法规。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县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负责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全县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牧、渔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提出深化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负责全县脱贫攻坚富民产业培育,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发展、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六)负责全县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乡(镇)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工作,负责农田水利基础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指导农牧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本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管理全县外来物种。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水产渔政、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农、牧、渔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依规监测、发布并组织扑灭疫情。指导农、牧、渔业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工作。

(十)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县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和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跟踪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全县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牧、渔业产业技术体系和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畜牧、水产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牧、渔业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负责全县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工作。

(十三)组织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对外交流合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外授和援外项目。

(十四)扎实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和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十五)整合强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持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确保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

(十六)全面深化农业行政体制改革,落实“放管服”政策措施,最大限度简化农业行政审批(许可)办事流程。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精简审批程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1)机关内设机构。华池县农业农村局内设9个职能股室,包括:办公室、计划发展股、产业经营股、农田基建股科技教育股、执法监管股、县委农办、畜牧兽医股、财务资产股

2)人员情况。2022年度,我部门共有编制20名,其中:行政编制11名,事业编制6名,后勤编制3财政供养总人数24人,其中在职人员19人,遗属5人。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7176.4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5107.25万元,增长68.45%,增加主要原因是统筹整合扶贫资金、财政衔接资金、天津帮扶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项目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33913.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264.42万元,占86.29%;其他收入4649.00万元,占13.7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27662.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0.37万元,占2.03%;项目支出27102.41万元,占97.9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2510.92万元。与年相比,各增加11196.26万元,增长52.53%。主要原因是统筹整合扶贫资金、财政衔接资金、天津帮扶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项目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772.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04.67万元,增长20.5%。主要原因是统筹整合扶贫资金、财政衔接资金、天津帮扶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项目增加。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对此项做出预算。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65.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对此项做出预算。

4.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2.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对此项做出预算。

5.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59.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对此项做出预算。

6.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66.80万元,支出决算为21120.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10.1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小,本年项目增多,且上年存在项目结余资金。

7.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未对此项做出预算,基本支出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8.2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68.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0.42万元,增长23.89%,主要原因人员存在变动,项目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死亡抚恤金,以及农业农村项目支出。公用经费79.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76万元,增长26.81%,主要原因是人员有所变动,部门费用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劳务费、工会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2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劳务费、工会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76万元,增长26.81%,主要原因是人员有所变动,部门费用支出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6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没有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26.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28万元,增长12.7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产业大户和合作社负责人培训人数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319.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319.50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278.91万元,本年支出1224.4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4.5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2022年中央彩票公益金项目。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未支付接待费用,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3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未支付接待费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耕地力保护补贴项目3900万元、种粮一次性补贴699万元、农户畜牧养殖棚圈建设补助项目204.79万元、粮改饲项目259万元、高标准农田9200万元等项目开展了自评,自评结果为“优”。主要原因是资金使用规范。 

)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目标自评表(详见附件)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部门共组织对2022年度总支出开展部门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0851.76万元,项目资金20851.76万元绩效评价结果均为优,得分100分。根据细化的各项指标,针对完成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确保整体绩效评价能充分反映,为来年的项目实施提供第一手的参考信息,为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部门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部门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部门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部门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部门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部门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部门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部门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部门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部门(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华池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华池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项目自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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