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2113000000002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2-11-30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华教发〔2022〕51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文件 |
华池县教育局 关于授予华池一中等6所学校“华池县新时代语言文字示范校”称号的决定
华池县教育局
关于授予华池一中等6所学校“华池县新时代语言文字示范校”称号的决定
各中心校、中学、县直学校(园):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及省语委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新时代语言文字示范校创建工作的通知》精神,2022年4月,县教育局成立新时代语言文字示范校评估考核小组,按照《甘肃省新时代语言文字示范校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估要点》,对申报“县级新时代语言文字示范校”的华池一中、柔远初中、柔远小学、城关小学、实验小学、实验幼儿园6所学校进行了评估考核,经综合分析,评估组认为各校均达到规定要求。现决定授予“华池县新时代语言文字示范校”称号。
希望各新时代语言文字示范校不断巩固语言文字工作基础,继续做好语言文字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县级新时代语言文字示范校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推进语言文字工作深入开展,把语言文字工作作为学校的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内容加以落实,带动全县语言文字工作深入开展。同时号召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进一步提高认识,积极投入新时代语言文字示范校的创建活动,努力把我县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华池县教育局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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