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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关于柳树湾组集体土地被违规占用的投诉
来信人 黄** 来信日期 2024-11-13
信件索引号 202400071
信件内容
为依法保护来信人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来信内容暂不公布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甘肃省庆阳市华池县自然资源局 回复日期 2024-11-21
办理结果

网友:

您好!您在庆阳市华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留言,反映柳树湾组集体土地被违规占用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接到您的反映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工作人员与您进行了沟通,对反映的占用华池县紫坊畔乡庙沟村柳树湾组集体土地修建风力发电升压站问题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该项目为2024年招商引资市列重大项目,2023年9月,庆阳市能源局核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庆市能源发〔2023〕54号)批准;该项目于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10日在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紫坊畔乡庙沟村通过村公示栏方式发布了拟征收土地预公告,开展了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及听证、组织办理补偿登记、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等有关前期工作。同时,县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于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5月11日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紫坊畔乡庙沟村通过村公示栏方式发布了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已按规定对拟征收土地依法履行了征收土地前期程序。

您反映该项目,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华池县紫坊畔乡庙沟村柳树湾组集体土地修建风力发电升压站开始动工的建设的行为,2024年9月1日已经我局立案查处(华资罚字[2024]9号),罚款已履行放到位,累计罚款69.44万元。

您诉求的占用紫坊畔乡庙沟村柳树湾组集体土地未获得补偿的事宜,经与乡、村、组联合调查,占用的集体土地为本村全体村民所有,不属于个人所有,按照相关规定,补偿资金全部留存于村集体所有。2024年11月18日,我局会同乡村工作人员对您反映的问题当面进行答复,您已认可了该答复意见,承诺不再为此事上访。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华池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