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繁體版
|
无障碍版
|
政务微信
关怀版
您的位置: 首页 >政民互动>领导信箱> 领导信箱 > 信件内容

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华池县元城镇高沟门行政村高沟门自然村人口信息问题
来信人 薛** 来信日期 2020-07-04
信件索引号 202000085
信件内容
关于华池县元城镇高沟门行政村高沟门自然村户口问题反映,出现结婚户口还在本村,结婚后女方孩子户口在本村问题做一处理,是否存在外来人口留存,请在本村本组会议进行公示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信访局 回复日期 2020-07-06
办理结果

网民您好:

  您在华池县人民政府网“书记信箱”栏目的信件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对婚嫁人员户口迁移无强制规定,由当事人自愿迁移落户。子女随父、随母均可落户,其父母原户口均在该村。元城镇高沟门村高沟门组现核查出的结婚(离婚)未迁出2人,随母落户5人,均符合户口管理规定。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帮助!希望您继续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