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机构职责
- 内设机构
- 单位负责人
- 办公地址
- 办公时间
- 联系方式
县人社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各项政策,拟订和修改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三)负责组织实施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培训、考核、奖惩、调配、退休、退职、权利保障等工作。
(四)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审核申报(含以考代评)、考核,制定和修改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参与拟订引进储备高层次急需人才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协调劳动关系,处理劳动争议,执行劳动监察,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统筹执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依法处理全县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主管全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依法对县域机关企事业单位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组织查处劳动保障违法违规案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六)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政策,指导落实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事业单位人员宏观调配管理。
(七)贯彻执行国家各项工资福利政策,承办全县事业单位职工转正定级,工资晋升,工资标准审核,调整企业离退休职工养老金及工资统计工作。
(八)负责全县各项社会保险、就业再就业安置和劳务输出工作。
(九)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一般干部、工人、专业技术人员档案、流动人才档案收集、整理、查阅利用等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人社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党务、政务、事务的综合协调与督办落实。负责机关各项会议的组织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文电、印章管理、机要、保密等日常工作。负责公务接待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负责政务信息报送工作;负责支部党建、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与县上签订的各项目标责任任务落实。负责单位职工纪律考勤、学习教育等工作;承办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承担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承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基础建设项目申报和项目组织实施工作;承办指导和监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各类资金的管理和发放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无偿资金争取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财务统计等工作;负责国家、省、市人社工作综合督查及整改落实有关工作;负责局综合目标管理任务和就业资金管理使用及报表工作;承办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事股。贯彻实施事业单位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负责事业单位改革、信息统计和综合分析工作;承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公开招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退休退职、辞职辞退等日常人事管理业务。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工作。承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等级认定审核申报工作。承办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管理和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培训考核、晋升工作。承担表彰奖励和评比达标表彰有关工作。负责人事统计报送工作;负责全县人事人才信息数据库建设与管理。负责全县一般干部及工勤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查(借)阅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批退工作。承办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拟订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开发、管理、使用、引进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各类各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选拔、推荐及管理工作;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高学历人才引进、管理、服务和组织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拟订全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资格考试、资格认定、资格证书办理及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综合管理农村实用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指导全县乡土人才的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承办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职称考试、职称评审、职称资格证件办理工作。承办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资福利股。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工资福利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工作,审核审批各类工资晋升、变动;负责实施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负责审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退休、退职)各项工资福利待遇;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年报统计和单位职工工资数据统计工作;负责办理工资福利改革办公室日常业务;承办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社会保障股。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人社部门的各项政策,拟定全县劳动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综合目标管理任务和劳动就业各类报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年报数据统计报送工作;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的审批工作;负责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工作;负责协调联系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及乡镇人社所工作;承办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仲裁监察股。负责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等法律法规;负责处理全县欠薪纠纷,执行劳动保障监察、劳动用工备案,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负责处理全县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仲裁工作;负责受理全县工伤案件的调查认定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和综治维稳;负责指导基层人社所、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负责全县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征缴及管理、企业年金备案工作;承办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审计监督股。负责配合审核全县社会保险基金、就业资金预算和决算工作;负责拟定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就业资金监督制度,规范其运行并组织实施工作;负责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行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各类资金的管理和发放工作;负责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及监管工作;拟定社会保险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审计规则并组织实施;负责工青妇、疫情防控工作;负责统战、环保工作;承办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信息化服务中心。负责金保工程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优化营商环境、百名干部帮百企、两型机关创建工作;负责三抓三促、双拥工作;负责法制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及普法工作;负责社会信用体系系统(录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承办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组书记、局长:栗生倜
党组成员、副局长:田晓霞
党组成员、副局长:倪治富
华池县华庆路176号
法定工作日:08:30-12:00、14:30-18:00
华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34-5121552
华池县城乡就业服务局:0934-5125690
华池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0934-5121942
华池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0934-5120595
华池县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中心:0934-5121113
华池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0934-5121878
华池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0934-5121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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