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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池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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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池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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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及省市县党委政府工作部署,把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公安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拟定全县公安工作发展规划及有关规定,起草有关制度草案,部署、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二)负责掌握全县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侦查工作,侦办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犯罪和其他刑事犯罪案件,以及上级交办的其他案件。

(四)负责全县治安管理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防火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基层基础工作。负责全县警用航空器运行、安全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县出入境管理工作。依法开展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人员在华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开展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人管理工作。

(七)负责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八)收集邪教组织影响社会稳定、危害社会治安的情况并进行分析研判,依法打击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九)组织、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和打击工作。

(十)组织、指导、协调禁毒工作。

(十一)负责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刑罚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县看守所、拘留所管理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有关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在华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公安机关指挥系统、大数据技术、刑事技术等建设。

(十四)拟定全县公安机关警务装备配备和经费管理制度,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警务保障工作。

(十五)负责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县内活动的管理工作。承担全县公安机关跨国(境)案件侦办协作工作。

(十六)贯彻落实公安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拟定全县公安队伍从严治警工作规定,负责全县公安机关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负责公安机关督察、审计、信访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办理公安队伍违纪案件。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公安局共有内设机构16个、直属机构2个,其中:情报指挥中心挂县反恐怖指挥中心牌子;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挂知识产权犯罪侦查大队牌子;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挂县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中心牌子

内设机构

办公室

政工室(副科级)

警务保障室

情报指挥中心(副科级)

督察审计大队

政治安全保卫大队(副科级)

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治安管理大队(副科级)

刑事侦查大队(副科级)

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

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副科级)

交通管理大队(副科级)

法制大队(副科级)

出入境管理大队

禁毒大队

特警大队

直属机构


县看守所

县拘留所






单位负责人:邵维虎


甘肃省庆阳市华池县华庆路180号


法定工作日:08:30-12:00、14:30-18:00


办公室电话:0934-512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