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0111600000754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0-11-16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解读 |
关于《华池县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 制度 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全面准确了解企业和群众对政务服务的感受和诉求,有针对性地改进政务服务,切实提升政府工作效能,根据《庆阳市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实施方案》(庆政办发〔2020〕17号),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制定如下实施方案。县、乡、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机构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6月底前,完成县级政务服务“好差评”线上线下全覆盖、县级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县级评价数据实时全量上报。7月底前,完成乡、村(社区)延伸覆盖。9月底前,全面构建“接受评价一受理一整改一反馈一信息公开一结果应用”的“好差评”全流程工作机制。12月底前,全面建成覆盖县、乡、村(社区)所有政务服务机构、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事项和服务人员的一体化政务服务“好差评”体系。
二、主要内容
(一)主要任务。建立评价体系。明确评价范围对象。统一评价等级和标准设置。整合构建“1+2+X”评价渠道。1”,即调用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页面。县级政务服务平台结合实际建设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与市级政务服务平台“好差评”系统对接,统一调用省级政务服务平台“好差评”系统对外提供的统一评价页面。“2”,即线下政务服务机构和线上政务服务平台2个主渠道。线下,全县各级政务服务机构要在服务窗口设置评价器或评价二维码,方便办事企业和群众自主评价,实现现场服务“一次一评”;偏远地区和基层服务点等暂不具备条件的,应提供书面评价表格。线上,以政务服务网为依托,各级各类政务服务平台设置“好差评”评价功能,方便企业和群众在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时通过评价问询表单进行即时评价,内容包括设置服务指引是否清晰、办事程序是否便利、材料手续是否精简、操作界面是否友好、有何改进意见等项目,实现网上服务“一事一评”。“X”,即通过设置意见箱、热线电话、监督平台、电子邮箱或召开企业群众座谈会、举办政务服务开放日、招聘政务服务监督员等多种方式,积极主动听取企业和群众对政务服务的综合评价意见。做好评价数据归集。积极开展评价。积极引导企业和群众通过“1+2+X”的评价渠道,对所接受的政务服务进行自主评价,做到现场服务“一次一评”、网上服务“一事一评”。同时,鼓励企业和群众通过填写评价表单等方式,开展实名评价。主动接受企业群众评价。建立自我评价机制,定期对办事流程、服务态度、大厅(窗口)建设、监督检查以及便民利民创新举措等方面情况进行评价,尤其是对新出台的利企惠民政策、新提供的服务项目以及直接关系企业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服务事项,及时了解政策知悉度、办事便利度、服务满意度等情况。按照一定比例随机抽取参与评价的企业和群众,开展回访调查。定期开展自我评价。委托第三方评价。由县政管办负责委托第三方(社会组织、中介组织、研究机构)对政务服务进行评估评价,提出意见建议,推动政务服务机构不断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全面规范、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及时处理反馈。督促差评整改。加强评价信息公开。用好评价结果。强化数据分析应用。建立考核奖惩机制。
(二)保障措施。强化组织保障。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目前要抓紧做好自建系统与庆阳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按时完成与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对接。省、市驻华单位、有关中介服务机构、市政公用服务企业(含水电气暖)等要进驻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并通过县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接受评价。要切实做好现场服务的规范工作,推行窗口标准化服务。要强化对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落实的组织推动和保障,涉及的工作力量、经费保障等都要到位。县政府办公室要做好统筹和协调,确保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各项目标任务按期完成。靠实工作责任。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全县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指导监督,县政务服务中心具体承担系统建设、组织实施和业务衔接。各级政务服务机构,要加强内部管理,明确经办人员职责,梳理完善平台具体受理、办理政务服务事项,为群众加评、差评问题整改畅通渠道、建好机制。垂直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的推动和实施。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做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的宣传解读,通过大厅窗口、政务服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用企业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提升企业、群众对“好差评”制度的知晓度、认可度和参与度,积极引导企业和群众对政务服务进行“好差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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